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4)沪74执8号拍品名称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15,341,948股股票(证券简称:“鹏都农牧”,证券代码:002505,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被金融法院冻结抵押权人无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二、1、拍品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15,341,948股股票(证券简称:“鹏都农牧”,证券代码:002505,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2、企业名称: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1888896722法定代表人:田翊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月21日注册资本:637,426.1088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长沙高新区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3栋9楼927房经营范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农产品贸易咨询服务;农副产品、禽畜产品、粮油、皮革、种畜禽苗、饲料添加剂、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化肥、饲料、种子、农作物的加工及销售;牲畜养殖加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农作物种植;农业机械租赁;自有场地租赁;道路运输代理;货物配载信息服务;仓储、装卸、搬运服务;电子商务;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市日期:2010-11-18证券简称:鹏都农牧,证券代码:002505*上述企业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
3、特别说明:(1)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法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拍卖公告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4年7月2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15,341,948股股票(证券简称:鹏都农牧,证券代码:002505,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起拍价:19596.1172万元,保证金:21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起拍价说明:起拍价经合议庭合议,以起拍日2024年7月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的90%乘以215,341,948股为起拍价
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4年5月2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均价1.01元的90%乘以拍卖股数215,341,948股,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4年7月2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拍卖时间:2024年7月2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
本次拍卖成交后,有关股票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限制规定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了解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需遵循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监管规定
六、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月23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
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7月13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账号:6228400037192796463,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开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三、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四、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五、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法院涤除质押、解除冻结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股票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七、拍卖成交后至拍卖成交裁定依法送达买受人前,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的,买受人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十八、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九、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应于2024年6月23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二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二十一、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中提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二、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京东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701630976应先生021-54654777陈女士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49号举报监督电话:021-33029898-12368上海金融法院2024年5月28日竞买须知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4年7月2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15,341,948股股票(证券简称:“鹏都农牧”,证券代码:002505,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注意事项:1、标的物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标的物的竞买资格、受让后是否有限售期等相关政策),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可能的风险,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2、标的物权属变更的相关限制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3、买受人权利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具体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四、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六、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4年6月23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4年6月23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7月13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号:6228400037192796463,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开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九、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质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
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
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接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
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负
本院对过户不作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财税和证券管理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涤除质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登报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法律、行政法规对上市公司股票变更规定有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受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二、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
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六、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七、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3029898-1236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701630976应先生021-54654777陈女士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49号上海金融法院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