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8月19日10时至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对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注册商标等整体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单位: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物信息(如交付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余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国土、环保、发改、工信等政府有关部门,对拍卖标的物的权属、税收政策、是否存在产业政策限制,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法律、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交付或不能持续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数量、品质和价值)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请于规定时间进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包含本公告约定的由买受人需承担的各种税、费等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一)本次拍卖的标的为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坑口村委会叶屋村大窝子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商标权等整体资产包
具体如下:1、四宗土地使用权信息土地使用权四宗,总面积为42138.56㎡,其中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一宗,面积为2433.46㎡,四宗土地集中连片,土地使用权评估值约为629.49万元
详见下表:序号权证编号坐落/地址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终止日期土地面积(m²)备注1曲府国用(2010)第00061号总字第0010048号曲江区乌石镇液化气站旁工业用地出让2060年6月13日14567现处于查封、抵押状态2曲府国用(2012)第00030号总字第0010261号曲江区乌石镇大坑口红砖厂南侧“细祸子”工业用地出让2053年7月4日3763.75现处于查封、抵押状态3曲府国用(2012)第00032号总字第0010263号曲江区乌石镇S253线以东叶屋大窝子工业用地出让2062年5月7日21374.35现处于查封、抵押状态4未办证曲江区乌石镇S253线以东叶屋大窝子工业用地征用2433.462、房屋建筑物类信息包括房屋建筑物21栋和构筑物1项,总建筑面积为23614.15㎡,为厂房、办公室、宿舍、仓库和围墙等,大部分房屋建筑物已设置抵押权,评估值约为1468.39万元(1307.95万元+160.44万元),详见下表:序号建筑名称权证编号建筑结构及总层数建成年月建筑面积(m²)备注1配电房粤房地权证韶字第0200047451号钢筋混凝土一层2011.8314.76现处于抵押状态2空压机站粤房地权证韶字第0200047454号钢筋混凝土一层2011.8116.843水泥库粤房地权证韶字第0200047455号钢筋混凝土一层2011.8781.764粉磨站粤房地权证韶字第0200047595号钢筋混凝土一层2011.8769.945循环水泵房粤房地权证韶字第0200047596号钢筋混凝土一层2011.8146.086仓库粤房地权证韶字第0200047597号钢筋混凝土一层2011.8525.767包装车间和装车车间粤房地权证韶字第0200047598号钢筋混凝土四层2011.81268.618粉煤灰库粤房地权证韶字第0200047599号钢筋混凝土二层2011.8241.409散装库粤房地权证韶字第0200047600号钢筋混凝土二层2011.8165.00现处于抵押状态10原料库粤房地权证韶字第0200063616号钢筋混凝土一层2012.5559.7811化验室未办证框架二层2011336.5512卫生间未办证框架一层201136.3013地磅值班室未办证框架一层201146.2114原料堆棚未办证钢架一层20111311.1415卸料棚未办证钢架一层2011240.2416办公楼未办证框架五层20144000现处于抵押状态17员工宿舍未办证框架四层20143003.0418食堂未办证框架二层201445319熟料及混合材料堆棚未办证钢架一层2014576020门卫室未办证砖混一层201116.9221厂区围墙砖混2011579.83m*2m22新仓库砖混20143520.82出租期满取得3、机器设备共44项13936台/套/块/米,为水泥生产设备及其辅助设施,大多数均能正常运转使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部分设备已设置了抵押权
设备详细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或拍卖标的物瑕疵、能否使用等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中的标的物清单仅作参考,如有误差,成交价不作调整
机器设备的评估值约为707.53万元4、注册商标6项,其中4项为字体商标、2项为图案商标,商品/服务项目均为高炉用水泥;镁氧水泥;熔炉用水泥;石棉水泥;水泥
商标的评估值约为1.18万元拍卖标的物的评估总价约为2806.59万元(2646.15万元+160.44万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增加)
(二)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物位置
本次拍卖的不动产、机械设备等资产位置在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S253线以东叶屋大窝子、曲江区乌石镇大坑口红砖厂南侧“细祸子”
2、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
如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五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所有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时现状与公告披露信息不一致的,以交付现场实物状况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不退还所有拍卖款项
竞买人参与竞买时,视同已知悉相关情况并愿意承担风险4、2010年5月,曲江区乌石镇人民政府代表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与曲江区乌石镇坑口村委叶屋村民小组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征收土地面积2433.46㎡(3.65亩)【地块序号4】,由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占有和使用,目前尚未按出让土地办理有关手续和产权证明
该土地最终能否办理产权存在一定的风险标的竞价成交后管理人仅将现已接管的上述征地协议复印件及有关资料提供给买受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能否继续使用、办理产权证明等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如有纠纷,买受人自循法律途径解决,法院、管理人与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对此不负责
5、地块序号3土地与他人用地相邻且无明显围墙界线分割,经测量,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现状占用了约400㎡他人用地,应予以退还,如需继续使用,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可与权利人协商解决
本次拍卖以土地证载数据和测量红线图为准6、机械设备类资产由于规格型号的数量众多,且受现场实际条件限制可能无法一一对应
机器设备等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运行情况、能否使用、配套等以交付时为准,管理人不再负责清点和承担任何补差
公告所附评估报告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任何记载和表述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运行情况、能否使用、配套等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7、本公告中所附的深圳市银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银通联评报字(2024)第020号《资产评估报告》和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增加)及有关图片等信息仅供参考,买受人不得以交付的拍卖标的物与评估报告及有关图片等记载的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而主张调整拍卖成交价或退还拍卖款项
三、拍卖与竞价方式1、本次拍卖为全部标的物整体拍卖
2、起拍价:2246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0000元及其整数倍
3、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4、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一)咨询时间与方式管理人接受竞买人咨询的时间: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时止的上午9:00-12:00及下午14:30-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看样时间与方式1.拍卖标的物展示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坑口村委会叶屋村大窝子,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
2.看样时间及方式:本次拍卖定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10时集中看样,集中地点为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厂区门口,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早1个工作日通过电话预约
除集中看样时间外,有意竞买者如需预约看样,可请提前预约,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安排,如无预约登记则不安排看样
五、竞买人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
2、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或地方政策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6、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1、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2、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竞拍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标的物自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即2018年11月29日)起至拍卖标的物所有权变更为买受人时止可能存在拖欠或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各项税(费),以及本次拍卖形成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无论是以买受人名义缴纳还是以出卖方名义缴纳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部负担
另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等,也均由买受人负担,相关税(费)的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拍卖标的物交易税、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
买受人在承担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追索赔偿等任何法律责任
2、网络拍卖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向网络拍卖平台按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支付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上限为50万,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
八、保证金和款项支付1、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工业西支行,账号:944003010003983975】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拍卖成交尾款”
上述期限内不能交清成交价款的,竞买行为将被认定为悔拍3、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
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与原拍卖价款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九、拍品交付1、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应按照上述第八条第2款规定将剩余尾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2、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法院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后,视为拍卖成功,由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拍卖标的的所有权由竞得者享有,毁损、灭失的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亦由竞得者承担
3、竞得者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法院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授权委托书、相关身份证明到管理人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26号韶关中一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资产的文书资料移交手续,双方按规定实施现场移交
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质量、移交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
移交手续签署后,即视为拍卖资产移交给买受人接收买受人怠于移交或怠于签署书面移交手续超过3个工作日的,视为已经完成接收,具体请与管理人联系
4、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竞得者应自行负责到相关主管部门产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法院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必要时,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提请人民法院出具协执通知书等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具体以法院答复为准),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和可予协助的事项
十、风险提示1、韶关凌鹏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办公、厂房、设备现已临时出租给1户承租人生产经营,除评估报告清单资产外,其他自建仓库、设备、产品、原料物资均不属于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的财产,不在本次拍卖标的物范围内
依据约定,租赁合同于2024年6月8日自动解除,本次拍卖成交且办理资产的文书资料移交手续后,管理人与买受人需在承租人搬迁清场后(符合不予清场移交的情形或买受人同意外)方能实施现场移交,若买受人完成法定成交手续未能接管的,可依法向承租人主张相关权利,但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法院、管理人追索赔偿等任何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物原购置财产时的票据及其他资料无法提供,本次拍卖成交所涉的所有发票由买受人向税务等相关部门自行咨询、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3、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产权证书、商标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竞得者应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物过户时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等风险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物如产生、涉及的危险废料、固体废物等,买受人在提取标的物时应一并处置、清理,费用、安全等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物中,部分土地、房产及机械设备存在财产抵押担保情形,办理注销担保需要担保权人的配合,所需时间无法确定,参与竞买的买受人视为知晓该事项,且不得因担保权人未及时办理注销担保登记手续,导致无法过户而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保全措施的,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依法向作出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但不承诺解封时间,买受人不得因解封时间、注销他项权利时间的问题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由此导致交付、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7、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所有瑕疵以及接受本竞买公告、须知等规则及要求
法院、管理人对拍卖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拍卖标的面积差异、拍卖标的瑕疵、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与登记状况之间的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得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8、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已作公示,上述情况将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或不准等情形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向拍卖标的所在的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其他须注意事项进行咨询,以及对实物现状进行核实,充分核实和评估因此所带来的风险及后果,因此导致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办理过户以及补缴各类税费的风险和责任,买受人亦不得因此而主张拍卖无效及其他赔偿
十一、其他事项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理性参拍
管理人咨询电话:钟先生(13640119323)高女士(15816511217)法院监督电话:0751-846834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8月19日10时至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破产财产的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鹏公司”)位于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坑口村委会叶屋村大窝子的土地使用权四宗,土地总面积42138.56㎡,评估值约为629.49万元;房屋建筑物类22项,建筑面积共23614.15㎡,评估值约为1468.39万元;机器设备44项13936台/套/米,评估值约为707.53万元;注册商标6项,评估值约为1.18万元
拍卖标的物的评估总价约为2806.59万元
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机器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
涉及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或测绘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审查拍卖标的物,仔细阅读《竞买公告》中关于财产状况的特别提示,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
2、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或地方政策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6、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即时解冻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尾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及时完成交纳并通知管理人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法院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授权委托书、相关身份证明到管理人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26号韶关中一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和办理标的物文件资料的交接手续,双方按规定实施现场移交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