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北方亚事咨评字[2020]第01-097号资产评估报告建议竞买人理性竞买标的名称甘肃乾金达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京02执恢5号标的所有人甘肃乾金达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8.31标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74194974XK住所山南市加查县洛林乡法定代表人金铁山注册资金5000万元成立日期2005-11-22经营范围采矿、探矿、加工、销售;矿山技术服务,矿产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信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以上信息摘自该评估报告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优先竞买人有(西藏盛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其他说明此标的物本院暂不组织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疫情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了解股权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该股权按现状拍卖,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瑕疵均不承担担保责任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44260.66万元标的变卖价24785.9696万元税费情况涉及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的税费和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情况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备注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以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04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1,户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甘肃乾金达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
(具体情况详见标的调查表及评估报告)评估价:44260.66万元,变卖价:24785.9696万元,变卖预缴款:24785.9696万元,保证金:2500万元,增价幅度:120万元
二、变卖流程: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需办理委托事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其亲自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需提前向法院递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后,方可代理签署成交确认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咨询自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10-87553162(赵法官)、010-87553257(辛法官)
(附件中图片影像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
五、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变更登记过户等相关政策,变更登记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特别说明:此标的本院暂不组织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疫情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了解股权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该股权按现状拍卖,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瑕疵均不承担担保责任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些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若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涉及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的税费和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情况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与法院无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09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2执恢5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26802388)注:以上数字及括号均为半角符号(因汇款人输入户名等信息错误,致使价款无法在法院指定期限内缴纳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的保证金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7553162赵法官、010-87553257辛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监督电话:010-67653214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网址:http://bj2zy.chinacourt.org/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04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1,户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变更登记过户等相关政策,变更登记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特别说明:此标的本院暂不组织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疫情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了解股权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该股权按现状拍卖,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瑕疵均不承担担保责任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些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09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说明:因现处于疫情期间,此标的本院暂不组织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疫情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了解股权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该股权按现状拍卖,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瑕疵均不承担担保责任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2执恢5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26802388)注:以上数字及括号均为半角符号(因汇款人输入户名等信息错误,致使价款无法在法院指定期限内缴纳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看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若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涉及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的税费和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情况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与法院无关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10-87553162赵法官、010-87553257辛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监督电话:010-67653214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网址:http://bj2zy.chinacourt.org/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