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07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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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三农场兴华区十五委黑龙江甬商粮食仓储股份有限公司10处仓储库、1座办公楼、102373.2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7个粮囤及附着物:49003平方米砼地面、发电机、消防泵、开关柜 <结束>

资产编号:7448501

7353.8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06
起始日期
10237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71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353.8817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353.88万元
  • 单价:0.0718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双鸭山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10-06
  • 结束日期:2024-10-07
  •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三农场
  • 评估价:7353.8817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237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情况:外墙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
    建筑类别:办公楼
    房屋结构:钢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红兴隆人民法院
    座位数:1座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公告红兴隆人民法院将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法院账户名:红兴隆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拍卖标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三农场兴华区十五委黑龙江甬商粮食仓储股份有限公司10处仓储库、1座办公楼、102373.2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7个粮囤及附着物(49003平方米砼地面、发电机、消防泵、开关柜)

10处仓储库:建筑结构为钢结构,估价对象主体结构完好,净高12米,屋檐高9米

装饰装修情况:外墙单层彩钢板、彩钢门、砖墙部分高1.2米、通风口、棚面钢架及防火材料、工字钢加固、水泥地面、彩钢瓦

1座办公楼: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基础设施上水、下水、电、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估价对象主体结构完好,总层数3层,所在层分别为1-3层,净高为3.3米

装饰装修情况:大楼外墙保温板、铜门、塑窗、地砖、大白、套装门、大理石楼梯踏步、金属楼梯扶手、部分棚面造型,卫生间墙砖、地砖、棚面吊顶

7个粮囤:2013年建成,彩钢结构,高度10米、直径17米,其中3个没有上盖

102373.22平方米土地:宗地可利用程度较好,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良好,宗地开发程度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场地平整

附着物:设备3项,1台江都GF40发电机、2台消防泵、2台开关柜;49003平方米砼地面

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73538817.12元,起拍价:73538817.12元,保证金14700000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7天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并组织有意者实地看样或自行实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10处仓储库、1座办公楼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分割测绘的102373.22平方米土地需由竞买人自行办理相关分割手续

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或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如违法、违章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兴隆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兴隆支行营业室账号:08511101040007401行号:103272851112开户行所在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本公告同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0月6日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请未能接到本院相关通知的相关当事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优先购买权人在公示期内及时联系本院,公示期满视为已送达相关通知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3555113417,0469-5388957法院监督电话:0469-5860112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账户名:红兴隆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拍卖标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三农场兴华区十五委黑龙江甬商粮食仓储股份有限公司10处仓储库、1座办公楼、102373.2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7个粮囤及附着物(49003平方米砼地面、发电机、消防泵、开关柜)

10处仓储库:建筑结构为钢结构,估价对象主体结构完好,净高12米,屋檐高9米

装饰装修情况:外墙单层彩钢板、彩钢门、砖墙部分高1.2米、通风口、棚面钢架及防火材料、工字钢加固、水泥地面、彩钢瓦

1座办公楼: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基础设施上水、下水、电、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估价对象主体结构完好,总层数3层,所在层分别为1-3层,净高为3.3米

装饰装修情况:大楼外墙保温板、铜门、塑窗、地砖、大白、套装门、大理石楼梯踏步、金属楼梯扶手、部分棚面造型,卫生间墙砖、地砖、棚面吊顶

7个粮囤:2013年建成,彩钢结构,高度10米、直径17米,其中3个没有上盖

102373.22平方米土地:宗地可利用程度较好,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良好,宗地开发程度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场地平整

附着物:设备3项,1台江都GF40发电机、2台消防泵、2台开关柜;49003平方米砼地面

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73538817.12元,起拍价:73538817.12元,保证金14700000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7天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并组织有意者实地看样或自行实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10处仓储库、1座办公楼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分割测绘的102373.22平方米土地需由竞买人自行办理相关分割手续

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或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如违法、违章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兴隆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兴隆支行营业室账号:08511101040007401行号:103272851112开户行所在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本公告同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0月6日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请未能接到本院相关通知的相关当事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优先购买权人在公示期内及时联系本院,公示期满视为已送达相关通知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3555113417,0469-5388957法院监督电话:0469-5860112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红兴隆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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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三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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