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情况表标的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62.1亩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林木、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标的所有权人田宏智标的实物状况该标的现由田宏智承包经营,土地承包期限为18年,自2009年11月4日-2027年12月31日止,剩余承包年限为9.49年
房屋建筑物明细表:序号名称结构序号名称结构1库房东轻钢5东平房砖混2库房西轻钢6西平房砖混3办公室砖混7西小平房砖混/砖木4南平房砖混8门房彩钢标的物均为2009年建成使用,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拍卖标的的最终使用性质及面积以相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和测量报告为准,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报告所示房屋用途、所有权面积等权利状况与《拍卖公告》不符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构筑物明细表:序号名称结构序号名称结构1料棚简易9厕所简易2大料棚简易10大铁门铁制3砖地坪红砖11围栏铁丝4围墙砖混12碎石路面碎石5铁门铁质13小水渠土石方6上水井14大水渠土石方7羊圈围栏钢管15马场栏杆钢管8羊棚简易砖混16大门铁制标的物均为2009年建成使用林木资产明细表:序号名称数量序号名称结构1侧柏167柳树232枣树18枣树743杨树599杨树714杨树5010沙枣4165柳树2554511樟子松256大柳树9812小侧柏18上述林木管护状况较差,灌溉设施简陋,未能及时清除树下各类杂草,也未对各类树木进行整枝修剪
标的物已实际现状进行移交其他权利状况查封情况现已被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租赁无钥匙无限购情况不限购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费用承担情况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或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951-6989656刘经理17752316329';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关于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62.1亩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林木、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拍卖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15日10时至2018年10月1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69.0UzNxR)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62.10亩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包括建筑物8项,构筑物及附属设施16项,林木资产12项
评估总价:1385418元;起拍价:1246877元;保证金:12万元;增加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9月15日9时起至2018年10月12日17时止接受咨询
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刘经理咨询电话:17752316329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委会办理拍卖标的变更手续
八、与本财产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0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银川颐和城府分理处;账号:6228401207008617869),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咨询人:秦法官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7795185525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刘经理17752316329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51-5915159附:1、评估报告副本2、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竞买须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15日10时至2018年10月1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69.0UzNxR)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竞买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10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标的物基本状况: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62.10亩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的林木资产、建筑物、其他地上所属附着物
该标的现由田宏智承包经营,土地承包期限为18年,自2009年11月4日-2027年12月31日止,剩余承包年限为9.49年
该标的地上建筑物共计24项(其中房屋建筑物8项,构筑物及辅助设施16项)
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库房(东)、库房(西)、办公室、平方、门房等,建筑面积合计1,676.68平方米,其中库房为轻钢结构,办公室、平房为砖混结构,门房为彩钢结构
上述建筑物构建于2009年间,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包括:料棚、羊圈、围栏、水井、厕所、碎石路面、水渠及马场栏杆等
其中料棚和厕所为简易结构;围墙和羊圈为简易砖混结构,马场栏杆为钢管制作
该标的林木资产共计12项,包括侧柏、枣树、杨树、柳树、沙枣树、樟子松等
上述林木管护状况较差,灌溉设施简陋,未能及时清除树下各类杂草,也未对各类树木进行整枝修剪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颐和城府分理处,账号:6228401207008617869)
八、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委会办理拍卖标的变更手续
拍卖标的可能因自身瑕疵、案件办理周期等原因,导致拍卖标的出现过户时间较长、办理二次过户费用增加等情况;或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拍卖标的出现限制或无法过户等情况;竞买人亲自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确认,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或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咨询人:秦法官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779518562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51-5915159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刘经理17752316329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