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鞍重轧辊(江苏)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谷阳村)法定代表人吕志斌成立日期2009-04-10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金属制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11126878213575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铸铁轧辊、钢辊的制造;冶金辅助材料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51.0000000包华玉30.0000000包美娟19.00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618.9823.4310.26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798.831242.671556.16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303.69-363.11-369.0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935.761738.751197.01其他披露内容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建国东路40甲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刘益民成立日期1991-09-18注册资本28793.9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金属制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0300241503266G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1.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0000558190456G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4-08-09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2024年第14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鞍重轧辊(江苏)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底价68.38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5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挂牌期满,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我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承诺在成功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相关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5.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