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11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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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蔬园乡新立村的房产(权利人:邹庆宝,不动产权证号:00255,房屋座落:鹤岗市蔬园乡新立村,建筑面积:256.00㎡)一户 <结束>

资产编号:7479943

11.809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07
起始日期
11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00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6.870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8092万元
  • 单价:0.1001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鹤岗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09-07
  • 结束日期:2024-09-08
  •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立村
  • 评估价:16.87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不详装修情况详见评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鹤岗市东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2024年8月7日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房产为农村房屋,竞买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电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具体描述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蔬园乡新立村的房产(权利人:邹庆宝,不动产权证号:00255,房屋座落:鹤岗市蔬园乡新立村,建筑面积:256.00㎡)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黑0406执恢17号房屋产权证有土地产权证无标的所有人邹庆宝网络询价时点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不明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256.00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不详装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房屋户型房屋共两层,具体户型及朝向以实际现状为准房屋楼层1、2房屋朝向以实际现状为准周边配套位置较偏远,周边配套一般其他介绍详见评估报告标的物估值委托评估168,704.00元费用总价不详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不详印花税:不详交易费:不详测绘费:不详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不详2、卖方税费印花税:不详交易费:不详营业税:不详个人所得税:不详其他费用情况土地费、物业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等不详';特别提醒:拍卖房产为农村房屋,竞买人必须确认自身是否有相应参与竞拍资格如是否需要为集体组织成员等,并向有关单位查询确认后进行竞拍,如未经确认参加竞拍并成交的,自行承担不能办理产权变更或登记风险

起拍价:118,092.8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技术部门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2024年8月7日上午8:30时起至2024年9月6日17:0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与本院或本案承办法官联系(咨询电话:0468-3537820,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

法院拟定于2024年8月21日组织集中看样,竞买人需要提前向法院报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如有时间变动将通过该联系方式通知

拍卖房产地理位置、周边设施等情况请随时自行按照房产地址前往查看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拍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

若竞价价位不到设定的保留价,则标的不算成交

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需自行去现场了解情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2.标的物能否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法院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仅负责拍卖成交后,出具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如发生不能过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本次拍卖仅参考评估报告作出标的物本身价值,起拍价不包含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的其他费用,办理本标的物权属转移的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买受人自行解决;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相应主体欠缴税费而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自行垫付相应主体应缴纳的税费办理产权过户,其垫付的税费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相应主体另行追偿,拍卖成交款项不负担相应主体应缴税、费

具体可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了解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本公告展示图片仅供参考,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5.仅拍卖房产本身,房产的装修物及附着物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6.瑕疵声明:该房屋现有第三人占有该房屋,该房屋旁有紧邻自建无照房屋,该房屋未腾房,该房屋仅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如有其它法院轮后查封情况,办理过户需要协调其它法院解除查封,办理时间上将有一定延长)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时自行办理

逾期办理产生的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具体情况及税额买受人自行到税务部门查询,并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垫付

标的物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电视、电话、物业、供暖(欠供暖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并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规定,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垫付,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另行起诉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标的如存在面积差异或其它违规情形,买受人竞买后,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所发生费用自负

办理过户时若发生面积差异,少不补,多不退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参与竞拍条件及注意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本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人员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网络提供者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拍卖无效,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拍过程中出现恶意竞价、炒作、串标、悔拍等行为的,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

十、尾款缴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红军路支行,账号:08755101040000625)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咨询电话:0468-3537820执行指挥中心19104680996(邵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廉政监督(投诉)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室0468-3537804本院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路5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2024)黑0406执恢17号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9月7日10时至2024年9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6日17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金额详见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红军路支行,账号:08755101040000625),并在缴纳尾款后3日内(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费、取暖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送达地址,并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拍卖成交后,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前与委托法院书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468-3537820执行指挥中心19104680996邵法官监督电话:0468-3537804本院纪检监察室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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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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