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辽AH0710、辽AH0711三一牌大型汽车(SY5125THB车载泵)拍卖对象及范围: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为(2017)湘0112号执恢105号《评估委托书》列明的,于淑燕所有的两台牌照号为辽AH0710、辽AH0711三一牌大型汽车(以下分别简称“拍卖对象1-2”)
根据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于淑燕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拍卖对象1-2的合同购置价为76万元/台,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11年8月24日
拍卖对象1-2均由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车辆型号均为SY5125THB,拍卖对象1车辆识别代号为LGAX2A137B2019415,拍卖对象2车辆识别代号为LGAX2A139B2019755,发动机型号均为ISDe18030,排量功率均为4500m/132kw,外廓尺寸均均为9185mm/2470mm/3040mm,整车总质量均为12495千克,拍卖对象1车辆初次出厂日期为2011年9月26日
至评估基准日,拍卖对象1停放在辽宁省盖州市公安局西海派出所旁宇飞商砼搅拌站内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到:拍卖对象1维护保养情况较好,至评估基准日仪表已行驶里程数为649公里;拍卖对象2停放在辽宁鑫旺混凝土有限公司停车棚内(即中西部建设西南公司鑫旺厂内)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到:拍卖对象2维护保养情况较好,车辆前身部分有轻微的刮擦痕迹,至评估基准日仪表已行驶里程数为30426公里
纳入本次拍卖范围内的资产,资产占有方未提供评估基准日设备使用状况、维护、车辆行驶证及车辆年检、保险费缴费等相关资料,评估人员无法了解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使用状况、维护情况及车辆是否拖欠费用等情况
评估人员仅依据委托方法院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设备使用年限确认设备现值参考依据,未考虑设备使用状况、是否拖欠车辆年检费用及交通违章费用、是否被抵押、担保对设备价值的影响
经评估,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19日,委估的沈阳宝隆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所有的牌照号为辽AH0710、辽AH0711三一牌大型汽车(SY5125THB车载泵)的价值为:人民币柒拾万零壹仟玖佰元整(RMB:701,900.00元)
详见明细:序号车辆牌照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评估值(万元)1辽AH0710SY5125THBLGAX2A137B201941535.492辽AH0711SY5125THBLGAX2A139B201975534.70合计70.19';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上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告
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16日10时至2018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https://sf.taobao.com/0731/03),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辽AH0710、辽AH0711三一牌大型汽车(SY5125THB车载泵)拍卖对象及范围: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为(2017)湘0112号执恢105号《评估委托书》列明的,于淑燕所有的两台牌照号为辽AH0710、辽AH0711三一牌大型汽车(以下分别简称“拍卖对象1-2”)
根据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于淑燕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拍卖对象1-2的合同购置价为76万元/台,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11年8月24日
拍卖对象1-2均由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车辆型号均为SY5125THB,拍卖对象1车辆识别代号为LGAX2A137B2019415,拍卖对象2车辆识别代号为LGAX2A139B2019755,发动机型号均为ISDe18030,排量功率均为4500m/132kw,外廓尺寸均均为9185mm/2470mm/3040mm,整车总质量均为12495千克,拍卖对象1车辆初次出厂日期为2011年9月26日
至评估基准日,拍卖对象1停放在辽宁省盖州市公安局西海派出所旁宇飞商砼搅拌站内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到:拍卖对象1维护保养情况较好,至评估基准日仪表已行驶里程数为649公里;拍卖对象2停放在辽宁鑫旺混凝土有限公司停车棚内(即中西部建设西南公司鑫旺厂内)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到:拍卖对象2维护保养情况较好,车辆前身部分有轻微的刮擦痕迹,至评估基准日仪表已行驶里程数为30426公里
纳入本次拍卖范围内的资产,资产占有方未提供评估基准日设备使用状况、维护、车辆行驶证及车辆年检、保险费缴费等相关资料,评估人员无法了解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使用状况、维护情况及车辆是否拖欠费用等情况
评估人员仅依据委托方法院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设备使用年限确认设备现值参考依据,未考虑设备使用状况、是否拖欠车辆年检费用及交通违章费用、是否被抵押、担保对设备价值的影响
经评估,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19日,委估的沈阳宝隆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所有的牌照号为辽AH0710、辽AH0711三一牌大型汽车(SY5125THB车载泵)的价值为:人民币柒拾万零壹仟玖佰元整(RMB:701,900.00元)
详见明细:序号车辆牌照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评估值(万元)1辽AH0710SY5125THBLGAX2A137B201941535.492辽AH0711SY5125THBLGAX2A139B201975534.70合计70.19标的其他情况详见“标的物介绍”栏附件《评估报告》
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法院对此不负责任)起拍价:701900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等文件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湖南履行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刘先生15387550433(微信同号)
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前往资产所在地查看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应缴纳的税、费等费用匀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如果买受人自行不能解决过户等事宜,请买受人慎拍,法院不负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星沙支行;账号:6232653672100106948;联行号:308551024184),并在付款时备注:(2017)湘0121执恢105号车载泵尾款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湘长城资评字[2018]第ZP-0013号评估报告书,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详情咨询电话:刘先生15387550433(微信同号)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731-8188806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县东六线与棠坡路交汇处东北角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拍卖须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16日10时至2018年9月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长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1/03;用户名:长沙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不迟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和物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车量不作作保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星沙支行;账号:6232653672100106948;联行号:308551024184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物权转移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产生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违章、罚款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违章、罚款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成交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731-81888061长沙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