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2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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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艳文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使用的编号为010720的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资格 <结束>

资产编号:7532946

27.23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18-08-16
起始日期
2018-09-0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4.0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7.23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沈阳市
  • 用途:无形资产
  • 起始日期:2018-08-16
  • 结束日期:2018-09-05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52号2门
  • 评估价:34.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车牌号:('AGA875', '')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公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特别提示:1、所附车辆车牌号码为辽AGA875,下线日期为2019年12月17日,具体更名过户办理流程,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沈阳市交通局和沈阳市车辆管理所咨询了解,确认相关流程、政策后谨慎参拍,风险自行承担

2、竞买人资格限制除应符合法律规定外,还须符合沈阳市交通局相关管理规定,详细情况请咨询沈阳市交通局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价:340400元

起拍价:27232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正常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24-23379025现场看样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3342455527

乔女士,联系电话:024-23320808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资格限制除应符合法律规定外,还须符合沈阳市交通局相关管理规定,详细情况请咨询沈阳市交通局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外观、内在全部情况;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存在的违法处罚、保险、年检等;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

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出造成不能竞买的责任自负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本院缴纳,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24-2337916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24-2337902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辽宁艳文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使用的营运资格编号为010720的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资格;运营资格持有单位:辽宁艳文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附车辆车牌号码:辽AGA875;所附车辆下线日期:2019年12月17日;该营运资格实际状况等信息见附件《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1、所附车辆车牌号码为辽AGA875,下线日期为2019年12月17日,具体更名过户办理流程,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沈阳市交通局和沈阳市车辆管理所咨询了解,确认相关流程、政策后谨慎参拍,风险自行承担

2、竞买人资格限制除应符合法律规定外,还须符合沈阳市交通局相关管理规定,详细情况请咨询沈阳市交通局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价:340400元

起拍价:27232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信息以移交时的现状及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

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

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如有标的物与过户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与拍卖人无涉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出造成不能竞买的责任自负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买受人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本院(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大街南十马路1号)缴纳拍卖成交余款,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双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处理、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4-2337916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24-2337902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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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52号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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