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陈奕才、文三格名下的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国营东昌农场五队面积为1809.73亩林地使用权及地上荔枝树等树种价值的使用权
所有权人陈奕才、文三格拍品现状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23日林权证号海口市林证字(2006)第005号面积1809.73亩林地使用期50年终止日期2047年7月20日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该林地已被法院查封;已抵押
2、该林地现已发包给农户使用经营,可能存在转租情况,本次拍卖将带租拍卖
由竞买人自行处理相关法律关系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拍卖法院对该部分租金在本次执行过程中不作分割析产处理
竞买人应在开拍前自行了解相关的经营、租赁、使用等相关规定特别提示:一部分标的物被被执行人陈奕才发包给8户农户,发包期限至2021年6月,承包金已交付至2021年6月,已被本院提取并拨付给申请执行人
一部分标的物被被执行人符史潜、蔡淑红(海南万山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发包给4户农户,承包期限最长至2028年8月止,部分租金已被被执行人符史潜、蔡淑红(海南万山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收取(具体承包期限、面积、株数、承包金额等可向承办法官了解,详情亦可参考《评估鉴定报告》中P9-15、P32-38)
因陈奕才、符史潜、蔡淑红(海南万山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已将荔枝园发包出去,竞买人以最高竞价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时,需等待今年荔枝果收果完成并退场后,竞买人方能进场行使管理经营权
3、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需自行确认购买资格
过户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负担4、经评估公司统计,荔枝树为32587株
详情亦可参考《评估鉴定报告》中P355、本次评估成本仅考虑树种的直接成本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拍品介绍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统一安排看样时间2021年4月22日上午10时,其他时间不安排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罗法官联系电话:0898-63210219';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0)琼9005执恢240号关于被执行人陈奕才、文三格名下的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国营东昌农场五队面积为1809.73亩林地的使用权【林权证号:海口市林证字(2006)第005号】及荔枝树等树种价值的网拍公告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26日10时至2021年4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文昌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陈奕才、文三格名下的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国营东昌农场五队面积为1809.73亩林地使用权【林权证号:海口市林证字(2006)第005号】及荔枝树等树种的价值
起拍价:33777784元,评估价:52777786元
保证金:6750000元,增价幅度:168880元特别提示:标的物已被本院查封,已抵押,该林地现已发包给农户使用经营,存在转租情况,本次拍卖将带租拍卖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相关的经营、租赁、使用等相关规定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购买前请认真阅读以下“特别提示”内容
特别提示:1.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文昌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文昌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标的物呈连片不规则地块,一部分标的物被被执行人陈奕才发包给8户农户,发包期限至2021年6月,承包金已交付至2021年6月,已被本院提取并拨付给申请执行人
一部分标的物被被执行人符史潜、蔡淑红(海南万山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发包给4户农户,承包期限最长至2028年8月止,部分租金已被被执行人符史潜、蔡淑红(海南万山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收取(具体承包期限、面积、株数、承包金额等可向承办法官了解,详情亦可参考《评估鉴定报告》中P9-15、P32-38)
4.因陈奕才、符史潜、蔡淑红(海南万山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已将荔枝园发包出去,竞买人以最高竞价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时,需等待今年荔枝果收果完成并退场后,竞买人方能进场行使管理经营权
5.本次评估价值系假设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未考虑委估对象已有租约对报告结论的影响
买受人举牌竞拍成交价中包含已经由海南万山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蔡淑红)、符史潜、陈奕才已收取的租金,该部分已由海南万山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符史潜、蔡淑红收取的租金,由竞买人自行处理相关法律关系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拍卖法院对该部分租金在本次执行过程中不作分割析产处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4月9日10时起至2021年4月26日接受咨询(限本院工作时间),有意者请提前预约联系安排统一看样(统一安排看样时间暂定为2021年4月22日10时)或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拍卖1人报名竞买即可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可能存在的水、电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先行垫付,凭发票到本院销账(费用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文昌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010800790009127,请注明“(2020)琼9005执恢240号拍卖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海南立信天涯资产评估土地房产估价有限公司的琼立天评报字(2020)第0119号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898-63330219法院监督电话:0898-6321602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305号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拍卖须知(2020)琼9005执恢240号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26日10时至2021年4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文昌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在竞拍前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中的“特别提示”部分内容及《评估鉴定报告》中有关瑕疵批示内容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租赁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文昌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010800790009127,请注明“(2020)琼9005执恢240号拍卖余款”)并在缴纳余款后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30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标的物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搬运、运输等费用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有买受人自行负担
买受人逾期不提取拍卖(变卖)标的物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所涉及到的水电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先行垫付,凭发票到本院销账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98-6321602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0898-63330219(罗法官)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