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即涉及第一期地块的在建工程(“第一期在建工程”)和涉及第二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第二期土地使用权”),合称“拍卖标的”,具体信息如下:第一期地块坐落周浦镇6街坊1/6丘周浦镇6街坊1/7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4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5号宗地面积(㎡)11,447.513,467.5合计:24,915登记日期2007年11月13日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住使用期限商业4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44年8月30日;住宅7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74年8月30日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6,825.79规划容积率1.346规划总建筑面积(㎡)62,392.74—其中地上37,065.82,地下25,326.92测绘情况(㎡)32,603.0728,547.93第二期地块坐落周浦镇6街坊1/8丘周浦镇6街坊1/5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7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3号宗地面积(㎡)20,22711,776合计:32,003登记日期2007年11月13日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住使用期限商业4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44年8月30日;住宅7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74年8月30日';竞买公告上海周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26日10时至2023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2020年3月13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沪03破7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上海周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3月25日出具(2020)沪03破75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周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2023年5月2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沪03破7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宣告上海周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据此,管理人依法进行本次拍卖本次的拍卖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的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要求(二者如有不同,以《竞买须知》为准),自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标的物瑕疵、后续开发条件等)、分析和评估各项风险、了解竞买资质及条件、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被划扣等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3.标的物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合理的协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及时按现状办理标的物的交接,管理人将协助交接手续,但对交接不作任何承诺
未及时完成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交接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4.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价值、权衡风险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尽管竞买文件披露了相关信息,但竞买人仍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利限制、使用限制、潜在争议、附带义务)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在2023年6月26日10时正式开拍前,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二、拍卖标的(一)土地使用权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6街坊1/8丘(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7号;宗地面积:20,227平方米)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6街坊1/5丘(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3号;宗地面积:11,7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标的宗地面积合计为:32,003平方米;登记日期:2007年11月13日;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住;使用期限:商业4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44年8月30日;住宅7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74年8月30日
(二)在建工程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6街坊1/6丘(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4号)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6街坊1/7丘(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5号)上的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相关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6,825.7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1.346,规划总建筑面积为62,392.74平方米,经测绘的建筑面积为61,151平方米
根据现有信息,在建工程共涉及房屋361套(包括商铺、住宅、公共服务、特殊用途和公共设施性质房屋,其中1套房屋因此前未完成测绘故未在产权产调中体现),其中269套房屋已真实预售或经法院裁定抵债(“在建工程已售部分”),未售部分为62套(包含未在产调中体现的1套)房屋,另有24套房屋为地下配套管理用房,6套房屋为车库,不具有评估价值
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详见《竞买须知》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的《拆迁许可证》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拍卖标的部分拆迁、文物保护、规划调整等工作尚未完成,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具体情况、评判相关风险,竞买人将自行负责相关拆迁、安置、规划调整、文物保护等工作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赵律师(021-62635925)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赵律师(021-62635925);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
2.在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看样与实地调查,管理人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竞买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文件
四、竞买人条件:1.参加本次网络拍卖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对在建工程进行续建、进行配套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及相关产权初始登记,并按照毛坯标准且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及法规要求向相关权利人交付在建工程已售部分及为相关权利人办理交房和过户登记(相关权利人的具体情况可咨询管理人),并须具有与拍卖标的物及上述竞买条件相适应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相应开发建设资质、具备依法自行处理居民安置事宜所需资质等),具体要求见竞买须知
竞买人须在本公告发布时至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未竞得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办理确认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参拍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没收保证金,管理人有权重新开始拍卖
3.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市相关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及满足竞买条件要求所需的一切资质,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政府部门(周浦镇政府咨询人员联系方式如下:17721330110(陈先生))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或竞买成交后发现其自身不具备满足竞买条件要求所需的任何资质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无法办理土地权属转移登记等
4.境外单位或个人参与竞买的,须取得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批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五、拍卖方式及延时1.起拍价:1,540,821,062.4元;增价幅度:500万元及其倍数
2.拍卖保证金:154,082,106元
3.本次拍卖活动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4.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合理的协助
交易及过户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生的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所有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方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标准
2.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本次标的物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3.若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买受人应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作出的处理或处罚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提出任何主张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以内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户名:上海周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徐汇支行账号:63194718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
3.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本次拍卖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存在因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参考: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买受人须及时按现状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标的地块存在无证搭建、非法占用,以及未经管理人及抵押权人认可的租赁等情况
有意者请联系管理人实地看样,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在建工程已售部分之外的部分房屋也已办理网签和预告登记,但管理人审核认定相关主体与周贤公司间并未实际成立商品房预售关系;拍卖标的设有抵押,同时现仍有法院查封,以上事项可能影响后续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办理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拍卖标的变更登记及产权过户等全部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管理人予以合理配合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均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偿付破产债权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债务
该等款项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管理人咨询电话:021-62635925(赵律师)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周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竞买须知上海周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26日10时至2023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周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及本须知和本次拍卖公告竞买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咨询、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及竞买条件
拍卖成交后,如果竞买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或竞买条件(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1.基本情况及信息(1)拍卖标的为上海周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贤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15号地块开发项目(“开发项目”,目前暂定名为“兴宸·和富广场”)用地(“项目地块”)有关的第一期在建工程和第二期土地使用权
项目地块系根据出让合同(定义见下文)整体出让周贤公司根据开发项目的进度及安排,将项目地块分割为四块宗地,分两期开发,第一期地块包括以下1号地块及2号地块,第二期地块包括以下3号地块及4号地块:1号地块:周浦镇6街坊1/6丘(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4号);2号地块:周浦镇6街坊1/7丘(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5号);3号地块:周浦镇6街坊1/8丘(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7号);及4号地块:周浦镇6街坊1/5丘(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3号)(2)拍卖标的:即涉及上述1号地块及2号地块的第一期地块的在建工程(“第一期在建工程”)和涉及上述3号地块及4号地块的第二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第二期土地使用权”),合称“拍卖标的”,具体信息如下:第一期地块坐落周浦镇6街坊1/6丘周浦镇6街坊1/7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4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5号宗地面积(㎡)11,447.513,467.5合计:24,915登记日期2007年11月13日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住使用期限商业4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44年8月30日;住宅7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74年8月30日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6,825.79规划容积率1.346规划总建筑面积(㎡)62,392.74—其中地上37,065.82,地下25,326.92测绘情况(㎡)32,603.0728,547.93第二期地块坐落周浦镇6街坊1/8丘周浦镇6街坊1/5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7号沪房地南字(2007)第019753号宗地面积(㎡)20,22711,776合计:32,003登记日期2007年11月13日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住使用期限商业4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44年8月30日;住宅7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74年8月30日(3)开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6,918平方米,容积率2.3,由大型商业街、高层住宅组成,其中,第一期项目建设有商业建筑,商铺面积从30平方米到300平方米不等,紧邻康沈路及川周公路繁华路段,以及住宅和配套商业;根据规划方案批复,第二期项目主要建设住宅物业,并配套建设少量商业物业
目前,第一期项目主体建设工作已完成,处于开发收尾阶段,其中大部分可售房屋已预售或经法院裁定抵债(“在建工程已售部分”),尚余留62套房屋未售(其中1套房屋因此前未完成测绘故未在产权产调中体现),另有24套房屋为地下1层配套管理用房,6套房屋为车库,不具有评估价值;第二期项目除一栋房屋的桩基动工外,尚未完成全部拆迁工作,其他开发、建设事宜尚未开始
(4)拍卖标的中第一期在建工程中,有73套房屋抵押给深圳市乐佳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保周贤公司对该抵押权人的债权
拍卖标的中第二期土地使用权已全部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担保周贤公司对该抵押权人的债权
二期土地使用权目前仍设有法院多项查封
2.拍卖价格评估价: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20]第0296号资产评估报告,第一期在建工程已售部分外在建工程评估价为648,235,900元(评估价系假定房屋建造完成后的市场价,并以2020年3月13日为基准日);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20)第0196号评估报告,第二期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1,824,120,600元(该评估以2020年3月13日为基准日);起拍价:1,540,821,062.4元;保证金:154,082,106元;增价幅度:500万元及其倍数
3.四至界限据现场勘查,项目地块四至范围没有明显的四至界限的标识,本次拍卖仅以拍卖标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中附图记载的面积和范围为准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完成拍卖标的的定界、红线退让及动拆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
且若遇到土地面积的增减,拍卖结果均不改变,管理人及周贤公司均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多退少补的责任)
4.拍卖标的用地规划条件根据《上海市南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156号)《南房地(2004)第156号出让合同的补充合同》(南房地(2005)补34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浦规土(2010)出让合同补字第127号、南房地(2005)补34号、南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156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沪浦规土(2010)出让合同补字第144号、南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156号、南房地(2005)补34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沪浦规土(2013)出让合同补字第55号、沪浦规土(2010)出让合同补字第144号、沪浦规土(2010)出让合同补字第127号、南房地(2005)补34号、南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156号)(合称“出让合同”)的约定,项目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用地规划条件如下:l土地总面积:56,918平方米;l土地用途:商住;l容积率:2.3;l建筑面积:130,910平方米,其中住宅:95,340平方米(含28,459平方米居民动迁回搬房),商业:35,5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355平方米;l建筑高度:小于等于35米;l绿地率大于等于30%;l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44年8月30日;住宅70年,即2004年8月31日至2074年8月30日
竞买人应自行咨询政府部门确认竞买成功后拍卖标的应遵守的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条件
5.第一期在建工程情况就第一期项目,周贤公司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
竞买人应自行确认上述许可证的有效期、及续期或重新办理等手续第一期在建工程处于主体完工、但未竣工验收的状态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房产测绘中心测绘的《房屋土地测绘成果入库证明》,第一期在建工程测绘的建筑面积共为61,151平方米
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第一期项目共涉及360套房屋,包括商铺、住宅、公共服务、特殊用途和公共设施性质房屋
此外,另有1套房屋由于当时未完成测绘故未在《房屋土地测绘成果入库证明》和不动产登记簿中体现
大部分商铺和住宅已经进行预售或经法院裁定抵债根据现有资料,目前存在尚未预售或管理人认定预售无效且尚未经法院裁定抵债的房屋共计62套(其中1套房屋因此前未完成测绘故未在产权产调中体现),涉及建筑面积共约22,430平方米(包括地下商铺面积)
同时,因项目时间久远,项目工程资料可能存在缺失情况竞买人应自行咨询政府部门确认竞买成功后第一期在建工程续建及竣工验收、为相关权利人办理过户登记及交房等事宜的相关资质及条件、以及为此需要签署的协议文件和承担的附带义务,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查阅第一期在建工程现有规划及设计文件等工程资料、以及相关权利人的具体情况
6.第二期土地使用权相关动拆迁情况就第二期项目,周贤公司完成了规划方案审核,取得了规划方案批复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
竞买人应自行确认上述批复及合格证书的有效期、及续期或重新办理等手续
第二期地块上仅有部分居民完成动迁竞买人应自行查阅相关文件、及咨询政府部门,确认竞买成功后第二期地块动拆迁、开发建设等事宜的相关资质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可能对该等资质及条件的影响:(1)根据出让合同的约定,项目地块的动拆迁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周贤公司在2004年就项目地块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并经过多次延期,目前该拆迁许可证的有效期已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而失效
(2)拍卖标的中第二期土地使用权除3号地块上少数被拆迁人已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外,大多数拆迁人尚未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就已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其中部分被拆迁人安置房源系政府部门协助落实,竞买人须与政府部门自行确认相关事宜
(3)根据相关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第二期地块后续需按规划要求建设一定数量的动拆迁回迁房屋,具体要求以相关文件及政府部门意见为准
(4)根据相关政府文件,项目地块的受让方可能需代政府完成项目地块红线外土地的动拆迁工作
目前,该等代征工作尚未实施,相关费用承担无明确约定7.与拍卖标的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和外,管理人向各竞买人充分披露以下事项,请竞买人自行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后果,包括该等事宜可能涉及的对竞买人相关资质及条件的要求
(1)第一期项目的开发建设存在占用第二期项目的情况,而第二期土地的规划方案也存在占用第一期土地部分区域及用地指标的情况
后续买受人为第二期土地的开发、建设办理相关开工、竣工手续、产权登记均可能因此遇到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