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24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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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恒丰华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项目债权资产包 <结束>

资产编号:7547506

1322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1-03-12
起始日期
21460.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16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22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3229万元
  • 单价:0.6164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漳州市
  • 用途:工程
  • 起始日期:2021-03-12
  • 结束日期:2021-03-13
  •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九十九湾
  • 评估价:1322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1460.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1年3月11日
    小区:、九十九湾
    经济类型:私营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住宅用地,规划用于开发
    楼栋总数:3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153699239.57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105754654.04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259453893.61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0-12-3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ÂÂ本资产包共有4户债权项目,截至处置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债权本息合计折合人民币25945.39万元,其中本金折合人民币15369.92万元,利息折合人民币10575.47万元,资产包中债务人位于漳州、龙岩、三明等地,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资产包明细表》

<\/span><\/p><\/p><\/span><\/div><\/div><\/div>债务人情况<\/div><\/div><\/div><\/div><\/div>债务人1<\/div><\/div><\/div>债务人名称:<\/span>福建省恒丰华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span><\/div>所在地:<\/span>福建,漳州,龙文<\/span><\/div><\/div><\/div>抵押物情况<\/div><\/div><\/div><\/div><\/div>抵押物1<\/div><\/div><\/div>类目:<\/span>土地<\/span><\/div>名称:<\/span>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北、九十九湾以东一块商住综合用地<\/span><\/div><\/div><\/div><\/div><\/div><\/div><\/div>土地性质:<\/span>出让<\/span><\/div>土地规划用途:<\/span>商业<\/span><\/div>土地面积:<\/span>31640.80平方米<\/span><\/div><\/div>抵押物补充描述:<\/span>福建省恒丰华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漳州市华美达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北、九十九湾以东一块商住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漳龙国用(2012)第2-04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1640.8平方米,设定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规划用于开发建设“漳州华美达广场”项目楼盘,地上已建有部分在建工程,目前处于停工烂尾状态

<\/span><\/div><\/div>所在地:<\/span>福建,漳州,龙文<\/span><\/div>详细地址:<\/span>水仙大街以北、九十九湾以东<\/span><\/div><\/div><\/div>抵押物2<\/div><\/div><\/div>类目:<\/span>工程<\/span><\/div>名称:<\/span>漳州华美达广场3幢302号等250套在建工程<\/span><\/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土地性质:<\/span>出让<\/span><\/div>土地规划用途:<\/span>商业<\/span><\/div>土地面积:<\/span>31640.80平方米<\/span><\/div>建筑面积:<\/span>21460.65平方米<\/span><\/div><\/div>抵押物补充描述:<\/span>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北、九十九湾以东漳州华美达广场3幢302号等250套在建工程,所在宗地规划用于开发建设“漳州华美达广场”项目楼盘,目前处于停工烂尾状态

根据漳州市中院委托评估公司于2019年11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抵押物所在宗地上已建设在建工程包括1#酒店、3#公寓楼、4#公寓楼及地下室合计约5.3万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只有3#、4#公寓楼的250套在建工程21460.65平方米

<\/span><\/div><\/div>所在地:<\/span>福建,漳州,龙文<\/span><\/div>详细地址:<\/span>水仙大街以北、九十九湾以东漳州华美达广场<\/span><\/div><\/div><\/div>抵押物3<\/div><\/div><\/div>类目:<\/span>股权<\/span><\/div>名称:<\/span>福建省恒丰华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span><\/div><\/div><\/div><\/div><\/div><\/div><\/div>上市情况:<\/span>非上市<\/span><\/div>企业类型:<\/span>私营经济<\/span><\/div>企业名称:<\/span>福建省恒丰华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span><\/div><\/div><\/div>抵押物补充描述:<\/span>质押物为李飞跃、林美珠夫妇持有的福建省恒丰华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9000万元(100%)股权,其中李飞跃出质4590万元(51%)股权,林美珠出质4410万元(49%)股权

<\/span><\/div><\/div>所在地:<\/span>福建,漳州,龙文<\/span><\/div>详细地址:<\/span>蓝田镇圳头村<\/span><\/div><\/div><\/div>保证人情况<\/div><\/div><\/div><\/div><\/div>保证人1<\/div><\/div><\/div>保证人名称:<\/span>李飞跃<\/span><\/div><\/div><\/div>保证人2<\/div><\/div><\/div>保证人名称:<\/span>林美珠<\/span><\/div><\/div><\/div><\/div><\/div><\/div>';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将于2021年3月12日10:00时至2021年3月13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平台上(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竞拍标的:福建省恒丰华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项目债权资产包

竞买起拍价:13229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行为不以为该竞价标的原债权转让方(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内部交易渠道为目的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以下个人或机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2、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等;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已被列入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等黑名单的主体;3、凡先前参与信达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4、其他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拍标的的主体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信达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1年3月11日17:00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如确实只有一人报名并参与竞价,竞价结束后将按照有关要求补登报纸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方可确定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债权转让合同》;竞买人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直接转为转让成交款,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剩余款项和交易服务费

本次淘宝拍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按淘宝规则或信达公司要求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化以淘宝最新规定为准):1、系统成交价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2、系统成交价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1%;3、系统成交价超过1亿元至3亿元的部分(含3亿元):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05%;4、系统成交价超过3亿元以上的部分: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01%;八、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冻结,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信达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5001002406052524518)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6、竞买人不符合竞买人资格的

九、违约责任:(一)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信达公司有权选择:1、不解除合同,要求买受人按应付未付成交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足额回收

2、解除合同,信达公司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二)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信达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2)自违约之日起,要求买受人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无论信达公司是否就买受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信达公司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信达公司有权在买受人再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或者买受人违约情形超过三个月时,重新进行选择

(四)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并清成交价款后,请买受人到“信达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咨询电话:杨先生;0591-87805651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10、11层一、竞拍标的:福建省恒丰华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项目债权资产包

竞买起拍价:13229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行为不以为该竞价标的原债权转让方(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内部交易渠道为目的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以下个人或机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2、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等;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已被列入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等黑名单的主体;3、凡先前参与信达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

4、其他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拍标的的主体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信达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1年3月11日17:00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如确实只有一人报名并参与竞价,竞价结束后将按照有关要求补登报纸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方可确定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债权转让合同》;竞买人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直接转为转让成交款,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剩余款项和交易服务费

本次淘宝拍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按淘宝规则或信达公司要求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化以淘宝最新规定为准):1、系统成交价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2、系统成交价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1%;3、系统成交价超过1亿元至3亿元的部分(含3亿元):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05%;4、系统成交价超过3亿元以上的部分: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01%;八、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冻结,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信达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5001002406052524518)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6、竞买人不符合竞买人资格的

九、违约责任:(一)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信达公司有权选择:1、不解除合同,要求买受人按应付未付成交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足额回收

2、解除合同,信达公司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二)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信达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2)自违约之日起,要求买受人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无论信达公司是否就买受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信达公司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信达公司有权在买受人再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或者买受人违约情形超过三个月时,重新进行选择

(四)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并清成交价款后,请买受人到“信达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已被列入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等黑名单的主体;不属于其他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拍标的的主体;不属于先前参与信达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

竞买人知晓竞价标的的原债权转让方(银行金融机构),竞买行为不以为该竞价标的原债权转让方(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内部交易渠道为目的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信达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承诺,成交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5、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买受人未按照本规则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合同》的,信达公司有权解除因竞买成交而就标的债权所成立的买卖合同关系,没收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信达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杨先生;0591-87805651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10、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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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九十九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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