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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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丙妹镇新城路天丽大酒店1至16层酒店用房及负一层停车场在建工程 <结束>

资产编号:7606502

6097.289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7-10
起始日期
23702.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57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097.2894万元
  • 单价:0.2572万元/平米
  • 区域: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用途:工程
  • 起始日期:2024-07-10
  • 结束日期:2024-09-08
  •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丙妹镇新城路大坝
  • 评估价:7527.518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3702.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完工装修档次未装修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查封情况:查封由贵州省黔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400-819-
    房屋朝向:朝向东西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高档住宅小区
    竞价周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江某某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公交车
    教育学校:周边有从江县第一民族中学
    环境:车场
    开发商:有人从江某某旅游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车场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从江县丙妹镇新城路(酒厂大坝)天丽大酒店1至16层酒店用房及地下负一层停车场在建工程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黔26执恢11号标的所有人从江某某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建筑物情况建筑面积23702.89平方米,其中1至16层建筑面积为19779.70平方米,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为3923.19平方米建成年代在建中外墙未完工装修档次未装修用途实际用途均为酒店用房朝向东西朝向总层数17层(地下1层,地上16层)土地情况土地使用权证号从土国用(2011)第102号地类(用途)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9980平方米终止日期2051年10月14日周边介绍该资产坐落于从江县丙妹镇新城路(酒厂大坝)天丽大酒店,主要交通工具为公交车、出租车及网约车,并设有公交站点,周围有从江1路、从江2路公交车从附近街道通过等多路公交车从附近街道通过,公交便捷度较好

周边有从江县第一民族中学、从江县县人民医院、多银行营业网点或自助银行、超市、休闲娱乐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备

周边主要分布有大量的中高档住宅小区,楼盘入住率均较高,商业聚集度一般

其他介绍提示: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外墙装修施工

目前该酒店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暂时无法完成资产转移登记工作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由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7527.5182万元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费按税法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其他费用情况其他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10日10时至2024年9月8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5/04),现公告如下:提示: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外墙装修施工

目前该酒店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暂时无法完成资产转移登记工作

一、变卖标的:从江县丙妹镇新城路(酒厂大坝)天丽大酒店1至16层酒店用房及地下负一层停车场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3702.89平方米,1至16层建筑面积:19779.70平方米,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3923.19平方米)评估价:7527.5182万元,变卖价:6097.2894万元(预缴款),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18230715840(王女士)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包含保证金在内),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费按税法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展唐助拍”将在15个工作日内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9日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变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6232610580020697716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及上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及上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18230715840(王女士)

过户、办证事宜由“展唐助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819-9090

法院联系电话:0855-8573007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凯里市金山大道81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10日10时至2024年9月8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5/04)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从江县丙妹镇新城路(酒厂大坝)天丽大酒店1至16层酒店用房及地下负一层停车场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3702.89平方米,1至16层建筑面积:19779.70平方米,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3923.19平方米)评估价:7527.5182万元,变卖价:6097.2894万元(预缴款),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整倍数)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一)、涉及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具备生产经营项目方可办理权属登记,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标的物竞买人的投资项目须符合标的物所在地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要求进行投资、经营,竞买人请自行到该标的所在地的政府等有关部门了解该区块的产业导向、环保、节能、消防安全要求等,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风险责任

(三)、变卖标的涉及无证建筑无法办理财产权证的,如遇有关政策或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需拆除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过户过程中的过户风险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7月9日17:00时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9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变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6097.2894万元(已包含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展唐助拍”,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凯里市金山大道81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后,“展唐助拍”将在15个工作日内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联系电话:400-819-9090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6232610580020697716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需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历史欠税等欠费按税法规定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及上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联系电话:0855-857300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18230715840(王女士)

过户、办证事宜由“展唐助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819-909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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