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5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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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7号、9号地下室使用权 <结束>

资产编号:7610311

227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07-17
起始日期
2023-07-18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27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无锡市
  • 用途:其他交通
  • 起始日期:2023-07-17
  • 结束日期:2023-07-18
  •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7号、9号
  • 评估价:3548.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车位:,为车位及公建配套
    限购和资质:限购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309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无锡利华置业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二、瑕疵及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后,就现状进行交付,涉及拍卖标的不涉及权属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2.所有拍卖标的物均以成交后交接时的实物现状和实际现有数量为准,交接时不再进行验收,由买受人现场接收

3.地下室使用、租赁情况:根据本案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补充说明》,金城东路7号建筑物地下-1及-2层为车位及公建配套用房,与金城东路9、9-1、9-2地下室连为一体,总建筑面积为22017.59㎡,地下室面积未进行分割,利华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之前将地下室及车位出租给江苏朗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双方签订《利华广场地下房屋及停车位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39年12月30日止

4.上海虹桥医院有限公司租赁-1楼997㎡仓库使用,租赁期限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租金已经全额缴纳

权利限制情况无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限购情况:无

税费负担情况: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至相关税务部门缴纳本次资产交易的各项税费

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买受人在按期缴纳完毕后的次日凭相关缴纳税费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退还手续,由管理人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并退还

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管理人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申明:本次拍卖为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的拍卖

本次拍卖已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备案并接受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监督

无锡利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7月17日10时至2023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处置单位:无锡利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前特别提醒:1、请意向人竞拍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及管理人对本拍品所作说明

竞买人须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的有关规定

2、意向竞买人应提前现场踏勘察看标的物,未察看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态的认可,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依据《拍卖法》经公告期展示后进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产评估报告、拍卖资产明细表等资料,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物价值的依据,且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3、在参与拍卖前察看现场、或如有问题及不明事项以及如需了解拍卖资产评估文件,可以及时向管理人提出、咨询

一经参与竞拍,则视为对标的物状态不存在任何异议

一、拍卖标的金城东路7号地下-1及-2层和金城东路9号地下-1及-2层(金城东路7号和9号地下室连为一体),为车位及公建配套用房(具体为地下变配电所、地下生活泵房、水泵房、消防泵房、自行车库及汽车车位等公建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2017.59㎡,地下室面积未进行分割,扣除变配电所、生活泵房、水泵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人防地下室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5118.30㎡,剩余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6899.29㎡,其快速变现价值为3548.85万元

二、因竞买成功后管理人在淘宝网后台导出成交确认文件,且无法更改,如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且被委托人报名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3天前向管理人提交,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税费负担及过户:拍卖标的物不涉及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买受人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出具的确认拍卖结果民事裁定书之日起3日内至有关税务管理部门缴纳税费

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买受人应当于按时缴纳完毕后的次日凭相关税费缴付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退还手续,由管理人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

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管理人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及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四、咨询、现场察看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联系管理人,管理人联系人:陆女士,电话13915323507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与拍卖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无优先购买权人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自拍卖结束之日起七日内(逾期视为悔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无锡利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新区支行账号:2071018800045360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也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文件,确认文件中载明买受人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管理人将据此制作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咨询电话:13915323507法院监督电话:0510-6888261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无锡利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七月二日无锡利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7月17日10时至2023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处置单位:无锡利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告知如下:一、本《竞买须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因竞买成功后管理人在淘宝网后台导出成交确认文件,且无法更改,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且被委托人报名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的3天前向管理人提交,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的5天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成交后的24小时内支付软件服务费(逾期视为悔拍)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公告期展示后才举行的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结束之日起七日内(逾期视为悔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无锡利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账号:20710188000453606),并在拍卖成交价余款到账后的次日(凭转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隐秀路800号1309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未支付拍卖款或逾期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破产企业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原买受人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损失

对于在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拍卖秩序的买受人,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说明1、地下室实际建筑面积、四至界限以拍卖成交后交付为准;地下室及附属物等资产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给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资产评估文件及本次拍卖附件拍卖资产明细表等材料描述的内容可能不准确、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标的物移交的依据

2、对拍卖标的中的装修及添附、附属设施、附属物等资产的外观和内在状况、性能、完整性和数量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视为对交接时的标的物数量和质量的认可,在实际交接时不再进行验收

如标的物的数量存在缺失或毁损,均不影响竞买成交关系和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存在不符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受领标的物

对于已经办理权属登记的标的物,由买受人负责按期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对于以前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标的物,管理人和拍卖方不负责协助办证

买受人逾期受领标的物或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的,应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及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3915323507法院监督电话:0510-68882611十八、本《竞买须知》与《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为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无锡利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七月二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7号、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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