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5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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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四川锦鹏建筑公司对外债权21笔合计15046159.29元 <结束>

资产编号:7613125

300.923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7-02
起始日期
2024-07-03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04.615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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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300.923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4-07-02
  • 结束日期:2024-07-03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666号c座
  • 评估价:1504.615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0成都天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座位数:座6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82攀枝花恒大房地产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起拍价:3009231.84元,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雍律师,联系方式:13880836539)

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证据查阅、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请理性参拍3、管理人将出具债权转让文书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证据材料缺失

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人又不追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三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接受咨询,周末及节假日休息,有关标的物咨询和看样请联系管理人雍律师,联系方式:13880836539

四、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中止和撤回拍卖出现法律规定相关情形,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变更登记及申请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变更申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办证费、变更申请费、阿里网拍平台软件服务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冲抵保证金后的拍卖成交价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大道支行,账号:4402264139100248805)

若竞买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拍卖余款的,视其为悔拍,按照悔拍处理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拍卖品交付(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及时与管理人联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费用缴纳凭证、购房资格证明到管理人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万达广场A座6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须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看样电话:1388083653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竞买须知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2日10时至2024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资产交易平台(处置单位: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本次拍卖,但须在2024年7月1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拍卖开设账户,可按照前述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四、竞价方式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优先购买人(一)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竞买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2024年5月1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保证金(一)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七、余款交纳(一)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大道支行;账号:440264139100248805(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管理人可重新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管理人可以直接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八、税费承担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服务费、变更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一切费用由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及通知,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竞价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告、须知、标的物详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予咨询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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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666号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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