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6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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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涉案整体资产 <结束>

资产编号:7617725

0.0003万元
用途
0
折扣率
2022-02-25
起始日期
2022-03-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10.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0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宝鸡市
  • 用途:船舶
  • 起始日期:2022-02-25
  • 结束日期:2022-03-17
  •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扶风县绛帐镇火车站
  • 评估价:310.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损坏、面积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及双方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2月28日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转让方: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竞买公告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2年3月16日10时至2022年3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扶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竞价依据:根据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扶风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5日依法作出(2021)陕03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并于2021年10月18日指定陕西信达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担任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负责破产清算事务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物转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按照现行政策各自承担

4.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以上具体税费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法院、管理人无涉

参加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充分考虑并愿意承担所涉买卖双方的税、费等,请竞买人审慎考虑

5.本次竞价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本次竞价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故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二、竞价标的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涉案整体资产

具体信息详见:陕西众福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福信评字【2021】065号《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拟资产处置所涉及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3,100,000.00元,保证金:5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或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15991082675(张先生)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16时止接受咨询并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自2022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13369211820(谷厂长)联系咨询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无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无

3.优先购买权人可按本公告的程序参与竞买

六、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竞价延时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按照现行政策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以上具体税费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法院、管理人无涉

参加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充分考虑并愿意承担所涉买卖双方的税、费等,请竞买人审慎考虑

3.竞买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平台相关规则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竞价余款请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应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8111701013400658583】,注明“款项性质:破产资产竞价尾款”

3.债务人财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竞价费用损失以及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竞价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9层L室)签署竞价成交确认文件

2.竞价成交后,由管理人、债务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移交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因解除抵押、查封手续及双方清缴税款等均需要一定时间,如因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则还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他项权证注销手续,由此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

对此,管理人不承诺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之前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问题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竞价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991082675(张先生)法院监督电话:13335376812(常庭长)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竞买须知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2年3月16日10时至2022年3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扶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网上竞价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标的: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涉案整体资产

具体信息详见:陕西众福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福信评字【2021】065号《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拟资产处置所涉及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3,100,000.00元,保证金:5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或其整数倍)

拍卖人对房屋建<构>筑物及设备等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对竞买标的现状咨询调查,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3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价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竞价余款请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应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8111701013400658583】,注明“款项性质:破产资产竞价尾款”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竞价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9层L室)签署竞价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竞价

重新竞价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竞价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或移交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出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十七、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991082675(张先生)法院监督电话:13335376812(常庭长)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宝鸡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地图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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