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一)地理位置及交通工作区位于柴达木盆地南缘,布尔汗布达山西段北坡、五龙沟中上游南部
行政区划隶属都兰县诺木洪乡管辖,工作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6°00′15″、北纬36°05′00″
评估范围:即为“勘查许可证”(证号:T63420090602030991)的范围
探矿权面积为11.53平方千米,共由14个拐点圈定矿区北约38公里有109国道由东向西从都兰县通至格尔木市
西距格尔木市125km,东距都兰县295km,从格尔木市有火车通至拉萨及西宁
区内沿五龙沟有汽车交通便道通至矿区内部,交通较方便(二)标的物评估参数1.折现现金流量法(1)、332+333+334总矿石量193.24万吨,其中金金属量9013.43千克,平均品位4.66g/t、银金属量249.12吨,平均品位143.11g/t、铅金属量65104.04吨,平均品位3.37%、锌金属量52305.88吨,平均品位3.0%
(2)、采矿回采率为86%
(3)、可采储量153.95万吨(4)、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132.40万吨
(5)、生产规模10万吨/年
(6)、评估年限为15年
(7)、产品方案为铅精粉(品位≥55%)、锌精粉(品位≥51%)、金精粉(品位≥31g/吨)(8)、铅精粉中铅金属价格不含税价11821.46元/吨、锌精粉中锌金属价格不含税价14841.97元/吨、金精粉中金金属价格226.22元/克、各精粉中银金属不含税价2352.82元/千克,即2.35元/克
(9)、折现率为9%
(10)、评估值为37642.97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柒仟陆佰肆拾贰万玖仟柒佰元整
2.勘查成本效用法(1)、探矿权范围内储量核算范围外面积8.98km2
(2)、勘查成本现值149.80万元
(3)、质量系数F2为1.18
(4)、工程部署合理性系数F1为1.5
(5)、效用系数F(F1×F2)为1.77
(6)、探矿权储量核算范围外探矿权范围内普查区评估值265.1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
3.评估结果依据“折现现金流量法”和“勘查成本效用法”的评估程序和方法,总计“青海省都兰县哈西哇金多金属矿详查区探矿权”评估价值为37908.12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亿柒仟玖佰零捌万壹仟贰佰元整
(三)评估重要说明评估探矿权的主要经济参数依据《青海省都兰县哈西哇铅锌矿预查报告》(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探矿队,2010年12月)、《青海省都兰县哈西哇地区金多金属矿普查报告》(青海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八队,2013年6月)、《青海省都兰县哈西哇金多金属矿详查报告》(青海省有色第三地质勘查院,2019年3月)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青地调储评字【2019】18号)、“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青自然资源审备字【2019】013号)、《青海省都兰县哈西哇金多金属矿采选矿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青海博韬矿业有限公司,2019年5月)、青海省财政厅和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地质调查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版)的通知》(青财建字【2012】78号)
注:以上介绍为评估报告摘要,具体详见青海省都兰县哈西哇金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青金石评报字(2019)第065号),评估报告附件过大无法上传,如有需求请到我院查看详细报告内容
';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青海省都兰县哈西哇金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变卖的公告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30日10时至2019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公告期: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9日止,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变卖登记于青海众和矿业有限公司名下“青海省都兰县哈西哇金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探矿权证号:T63420090602030991,有效期限:2018年9月20至2020年6月29日
评估价:37908.12万元人民币,变拍价:34117.308万元(叁亿肆仟壹佰壹拾柒万叁仟零捌拾元整),变卖预缴款34117.308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三、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可到本院查阅评估报告,但不组织矿区实地查看,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矿区实地查看
六、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实地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拍卖预缴款,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拍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德令哈市支行,账号:2850000104001427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咨询电话:0977-8206198
联系人:哈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977-8206106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
四、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变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青海省德令哈市海西州行政服务中心西侧)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十、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