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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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索拉吉尔铜矿采矿权 <结束>

资产编号:7620911

6906.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1-07-14
起始日期
4382平方米
建筑面积
1.57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906.1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906.16万元
  • 单价:1.576万元/平米
  • 区域:青海省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用途:矿地
  • 起始日期:2021-07-14
  • 结束日期:2021-09-12
  • 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 评估价:6906.1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38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拍卖
    座位数:坐标如下(200
    品牌:现代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索拉吉尔铜矿矿产资源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一)地理位置及交通地理位置:矿区距西宁市1260km,距格尔木市约460km

其中西宁至格尔木800km为109国道,格尔木市至甘森泵站260km为格芒公路,于2007年9月修建通车

2010年青海省格尔木市庆华公司、青海省格尔木胜华有限责任公司从甘森泵站至勘查区已修通一条约100km三级油路,从肯德可克100km的砂路,且在矿区已建有联通通讯网络,交通、通讯尚属方便

(二)标的物简介1、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索拉吉尔铜矿区位于东昆仑山脉的分支,总体地势具中间高,南北两侧低的特点,海拔均在4000m以上,山脊均在5000m左右,最高海拔5866m(求勉雷克塔格主峰),山顶保存有现代冰川

4800m以上的山脊常年白雪皑皑

本区山势陡峻,沟谷深切,植被稀疏,呈现典型高原荒漠景观区内水系属柴达木盆地内陆水系,常年流水的河流有矿区以北的那陵郭勒河

那陵郭勒河发源于博卡雷克塔格北坡,总体流向南西-北东,注入东、西台吉乃尔湖

河水流量多随季节而变化,一般夏季冰雪融化,水位涨幅大,山洪易于爆发;春冬季大雪封山,河水冰冻,水量较小

勘查区地处内陆高原盆地边缘,气候特点高寒多风少雨,蒸发强烈,昼夜温差悬殊

区内最低气温可达-34℃,最高气温可达31℃,年平均气温低于0℃

年降雨量低于200mm,蒸发量达2500mm常年西北风不断,年八级以上风日多达105天以上,多集中在3-4月

区内植被稀少,人迹罕见,仅在夏季有个别游牧民在那陵郭勒河上游南岸山麓一带放牧,1994年-至今青海省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开采铜矿

除此外再无任何工农业生产野外生产、生活所需一切物资均需从格尔木市购置

2、矿山资源储量

根据《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索拉吉尔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截止2012年底采矿权范围内保有铜矿石量资源量(333+334)为207.72万吨,铜金属量为33100吨,其中(333)铜矿石量为17.45万吨,铜金属量为2600吨,(334)铜矿石量为190.27万吨,铜金属量为30500吨,铜平均品位1.59%,伴生银金属量29吨,平均品位13.96g/t

其中露天开采剩余可开采资源储量(333+334)为162.02万吨,铜金属量为25818吨,其中(333)铜矿石量为13.61万吨,铜金属量为2028吨,(334)铜矿石量为148.41万吨,铜金属量为23790吨,铜平均品位1.59%,伴生银金属量22.62吨,平均品位13.96g/t

其中地下开采剩余可资源储量(333+334)为45.70万吨,铜金属量为7282吨,其中(333)铜矿石量为3.84万吨,铜金属量为572吨,(334)铜矿石量为41.86万吨,铜金属量为6710吨,铜平均品位1.59%,伴生银金属量6.34吨,平均品位13.96g/t

根据《青海省格尔木市索拉吉尔铜矿2017年度矿山储量年报》及审核意见表(报告编写单位: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管理部,报告提交日期:2017年12月20日)、《青海省格尔木市索拉吉尔铜矿生产探矿报告》(报告编写单位:青海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报告提交日期:2009年12月)及“青海省格尔木市索拉吉尔铜矿生产探矿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青国土规储评字【2010】01号),截止2017年12月30日,采矿权范围内保有铜矿石量资源量(333+334)为177.63万吨,铜金属量为28180吨,其中(333)铜矿石量为14.54万吨,铜金属量为2200吨,(334)铜矿石量为163.09万吨,铜金属量为25980吨,铜平均品位1.59%,伴生银金属量24.80吨,平均品位13.96g/t

2013年-2017年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只进行了露天开采因此,露天剩余可开采资源储量(333+334)为131.93万吨,铜金属量为20898吨,其中(333)铜矿石量为10.7万吨,铜金属量为1628吨,(334)铜矿石量为121.23万吨,铜金属量为19270吨,铜平均品位1.59%,伴生银金属量18.46吨,平均品位13.96g/t

地下开采剩余可开采资源储量(333+334)为45.70万吨,铜金属量为7282吨,其中(333)铜矿石量为3.84万吨,铜金属量为572吨,(334)铜矿石量为41.86万吨,铜金属量为6710吨,铜平均品位1.59%,伴生银金属量6.34吨,平均品位13.96g/t

3、评估范围

即为“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索拉吉尔铜矿采矿权”,矿区共由4个拐点圈定,总面积为1.0074平方千米,其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拐点XY14071486.2331590223.2024071521.3431591342.3334070622.0431591370.5544070586.9331590251.41开采深度:4500~4382m,采矿面积1.0074km2

(三)评估重要说明1、该采矿权于2005年取得采矿权时已缴纳采矿权价款47.57万元

2008-2009年生产探矿并增加大量资源,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于2014年延续采矿权并签订采矿权合同,但生产探矿取得的资源未缴纳采矿权价款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17年6月30日)的规定,已缴清价款的采矿权,如矿区范围内新增资源储量和新增开采矿种,比照协议出让方式征收新增资源储量、新增开采矿种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今后该采矿权应缴纳出让收益,其出让收益不详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2、采矿权出让合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1日,但该采矿权是先取得采矿权,后进行生产探矿增加资源并延续采矿权,因此本次评估对采矿权内全部资源进行评估

3、根据《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CMVS20200-2010)规定评估利用的矿产资源储量存在部分或全部未经有偿处置(或有偿取得矿业权所对应的或者批准可动用的资源储量之外的),进而评估结论中可能含负债性质应缴矿业权价款的

因此本评估报告提醒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考虑

评估报告文本及附表、附件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上内容摘自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到我院查看《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索拉吉尔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青金石评报字(2020)第087号)

评估价:7673.16万元人民币,起拍价:6906.16万元(陆仟玖佰零万壹仟陆佰元整),保证金:69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三、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可到本院查阅评估报告,但不组织矿区实地查看,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矿区实地查看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期为二十四小时,如有竞买人在拍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时,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拍卖预缴款,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拍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德令哈市支行,账号:2850000104001427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咨询电话:0977-8206198

联系人:杨警官法院监督电话:0977-8206106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四、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青海省德令哈市海西州行政服务中心西侧)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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