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7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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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2600万股永杉锂业股票(证券代码:603399,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结束>

资产编号:7629233

1157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31
起始日期
2024-11-0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653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57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锦州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4-10-31
  • 结束日期:2024-11-01
  • 地址:辽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乡
  • 评估价:1653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郑驹。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有意者可电话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二、财产现状及瑕疵说明1.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成为该上市公司股东活动的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证券登记管理、监管机构咨询确认

2.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仍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瑕疵,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全面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3.市场风险提示:公告期间及竞买成交后,因不可预计的市场、政策等因素导致股价波动、退市警告等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等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特别说明:(一)标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等,由买受人通过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公告等途径,自行调查了解并谨慎核实,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负担;(二)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等不得参加竞买;(三)竞买人成交后、完成过户手续后,其权利义务受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四)失信被执行人禁止参与竞拍;(五)如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在开拍前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竞买资格、条件的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业务规则等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如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其自行承担无法过户、被没收保证金等相应法律后果

3.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0416-8152041(张法官)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七、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

2.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3.股票划拨过户等相关限制政策请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及查阅政策规定

八、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应支付的税、费等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核实,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交造成不能竞买的责任自负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8日15时前(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备注买受人姓名(户名:凌海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诚信支行,账号:410100787660016),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机构:昇瑞法拍网络服务(大连)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416-8152041(张法官)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网址:http://sifa.jd.com/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1月8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凌海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诚信支行,账号:410100787660016),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依法负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416-8152041(张法官)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网址:http://sifa.jd.com/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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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4)辽0781执1445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曾用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负责人:张北阳

被执行人: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法定代表人:郑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作出的(2024)浙杭网证执字第21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申请,本院于2024年9月13日立案执行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后本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2600万股永杉锂业(证券代码:603399,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2600万股永杉锂业(证券代码:603399,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张旭松

审 判 员 赵 博审 判 员 才 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李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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