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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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书柜、红木办公桌、实木茶台、条案、10件套沙发等物品 <结束>

资产编号:7678733

12.46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4-17
起始日期
2024-04-18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7.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46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蓟州区
  • 用途:其他
  • 起始日期:2024-04-17
  • 结束日期:2024-04-18
  • 地址:天津天津市蓟州区开发区
  • 评估价:17.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座位数:座1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
    配套情况:沙发
    装修配置:沙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情请见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2023)津0119执4157号权利限制情况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书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其他标的物介绍及瑕疵说明因拍品所处仓库环境一般,维护情况一般,评估对象外观布满灰尘,未见其他明显瑕疵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外观、规格、材质、成色、种类等情况不作担保

无法提供拍品的购买合同,发票等重要资料,无法提供售后保障及保养、维修等内容

未对拍品的材质、工艺、艺术成分进行专业鉴定,无法提供鉴定报告评估人员根据自身经验和能力,对拍品的材质进行判断,并对以判断真实准确作为基本假设,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和检测拍卖标的物,鉴别确定拍品材质、工艺、艺术成分,慎重作出决策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竞买公告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详情请见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物经评估公司评估,认定价格为178000元(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本次起拍价为99680元,保证金为19936元,增价幅度为5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知相关人员,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前七日内(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

本院不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了解或来电咨询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因拍品所处仓库环境一般,维护情况一般,评估对象外观布满灰尘,未见其他明显瑕疵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外观、规格、材质、成色、种类等情况不作担保,因上述原因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

本院不负责物流配送,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流费、人工搬运费、出库费、调运费、物流保价及购买托盘等相关费用)及标的物搬运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破损、剐蹭、灭失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院要求在拍品成交后固定期限内完成交付货物,超过期限交付的一切交易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因买受人无法到天津市蓟州区开发区园区内办理手续领取标的物,拍卖成交款不予退还,请慎重参与竞拍

特别提示(请竞买人认真查看以下1、2、3、4点所述内容):1、本院无法提供拍品的购买合同,发票等重要资料,无法提供售后保障及保养、维修等内容,拍卖请慎重考虑

2、本院未对拍品材质、工艺、艺术成分进行专业的鉴定,无法提供鉴定报告

3、拍品以照片展示作为参考;由于拍照技术或光线等原因,如实物与照片有色差,交付以该拍品存在的现状为准

4、本次拍卖仅以发布公告的拍品为准

拍品的价值系由专业评估公司进行的价格认定,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物品材质、工艺、艺术成分及售价、售后保障、保养、维修等情况)与本院无涉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中心支行账号:202307030013739943开户行联号:402110014294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22-8285312318722187771天津众拍拍卖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2-82853102,022—8285301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4年4月2日拍卖须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4月17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2,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对红木书柜、红木办公桌、实木茶台、条案、10件套沙发等物品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因拍品所处仓库环境一般,维护情况一般,评估对象外观布满灰尘,未见其他明显瑕疵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外观、规格、材质、成色、种类等情况不作担保,因上述原因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中心支行账号:202307030013739943开户行联号:402110014294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情况本院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在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22-8285312318722187771天津众拍拍卖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2-82853102,022—8285301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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