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9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详情(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1号楼2004号办公室权利人及性质权利人:四川省仪蓥劳务有限公司不动产证号粤(2023)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70822号案号(2024)粤0391执1100号、(2024)粤0391执恢778号坐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1号楼2004号办公室建筑面积62.52㎡房屋用途办公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自张贴公告以来,暂未有人员向本院提交相关租赁文件
根据物业部门反馈2001号至2005号办公室打通使用,目前处于退租状态
其中2003号办公室非本院首封,无法处置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已作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税费负担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起拍价人民币335720.96元保证金人民币33500元增加幅度人民币3000元物业管理费截止至2024年9月11日,暂未欠缴物业费,详情请咨询相关物业部门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告自2024年11月24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前海分行,账号:410137000400330030000042835),缴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拍卖标的名称和执行案号信息,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法治大厦一楼诉讼服务中心)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
随后自行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拍卖深圳市及其他有限购政策城市的属于限购范围的房产,需作如下特别说明)特别说明:1、参与竞拍人应符合深圳市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
该业务可在线上办理:竞得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服务事项,进入申办页面后,竞得人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要求上传《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居民户口本、社保或个税缴纳明细等申请材料
竞得人也可预约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3、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
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
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4、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执行法院
5、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6、因无购买资格撤销拍卖的,原则上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如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或其他城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或其他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
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请致电:0755-26413797报名预约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以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咨询、集中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京东拍卖(广东)尾款缴纳/成交裁定咨询电话:执行网拍小组0755-26413797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
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过户时如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均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京东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的公告起始日为:2024年11月24日,公告期15天
咨询电话:执行网拍小组:0755-26413797/18925248647(标的物详情、预约办理成交确认书)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1号楼2004号办公室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