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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祥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集安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4日作出(2024)吉058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颖、刘振云、孙云平对集安市祥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吉林阳光博舟(通化)律师事务所担任集安市祥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保障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招募须知(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
本招募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本次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祥云公司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作为临时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独立作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为管理人根据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而拟定
管理人可以根据祥云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或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招募,或者修改本招募公告
(五)意向投资人因参与本案投资人招募、报名、遴选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祥云公司概况(一)公司基本信息祥云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82MA150N794E
住所:吉林省集安市锦江路202-388-302号在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光哲
公司股东有:刘万国(持股比例50%)、孙明志(持股比例33.3333%)、刘伟东(持股比例10%)、张光哲(持股比例6.6667%)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二)祥云公司开发项目基本情况祥云公司开发的“富丽城”项目,坐落于集安市清河镇
项目用地总面积2.0988公顷开发建设6幢楼,预售建筑总面积48165.59平方米
1、2、3、5、6号楼均已封顶
1号楼电梯、窗户均安装完毕,外墙保温基本完成,电梯需调试
其他各幢均未安装电梯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具体情况可详询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报名应开展尽职调查三、意向投资人条件(一)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等市场主体,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对祥云公司进行投资;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未结被执行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三)认可管理人的投资招募规则;(四)具备完成祥云公司开发的“富丽城”项目续建完成的资金实力,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行能力证明;(五)其他投资破产企业需要符合的法律或者规范要求条件
四、招募工作流程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8时截止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采用EMS邮政快递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按照要求提交管理人
2.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一下文件材料,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1)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投资的意向、意向投资方案内容(材料自拟);(2)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投资优势、资金实力和来源、资产负债、类似业绩、联络信息(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等;(3)主体材料: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决策机关作出的同意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决议文件(需附作为决策权力依据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投资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情况及证明文件(投资项目、投资成果等)
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最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等);意向投资人如为自然人的,需提交个人信用报告、资金实力材料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6)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资金实力证明,即金融机构等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实时存款证明、银行保函、主要资产权属证明等;(7)管理人提出要求、意向投资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投资人资格审核和尽职调查报名时间届满后,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4年12月20日22时前向审核通过的投资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均不予接收
管理人要求补正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补正并提交材料
4.交纳保证金(1)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应于2024年12月27日18时前缴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不计利息),至祥云公司管理人临时账户(汇款时请备注:意向投资竞标保证金)
祥云公司管理人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集安市祥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光明路支行银行账号:22050164453600000920注:①请各意向投资人务必保证报名人与转账主体一致;②缴纳保证金后,请意向投资人及时和管理人联系确认,并将转账凭证发送给管理人
(2)竞标保证金的转化、退还、没收:意向投资人交纳的竞标保证金:①将在意向投资人被最终遴选为意向投资人的情况下,自动等额转化为意向投资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②将在意向投资人于现场竞标前放弃投资或者未被最终遴选为意向投资人的情况下,10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③将在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对管理人所作承诺或者竞标成功后擅自放弃投资的情况下,由管理人全额没收并纳入债务人财产
4.尽调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3日(管理人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分批次组织尽职调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最终意向投资方案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意向投资方式、报价(支付对价、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经营方案,着重描述投资方案的实施流程及完成节点
报送时间2025年1月20日17时前,按照前述要求邮寄或现场交至管理人处
6、初步意向投资方案确定
由管理人根据项目情况,本着有利于全体债权人的原则,管理人将征询债权人的部分意见,综合选定初步投资方案
7、意向投资人确定
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根据符合初步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意向投资方案的可行性、报价(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再次竞价)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管理人将及时公示,接受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意向投资人的监督及异议
8.签订《意向投资框架协议》管理人将于公示期满后5日内与意向投资人签订《意向投资框架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事项安排进行约定
9.联系方式采取邮寄方式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意向投资人寄出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
邮寄备注“祥云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资料”,并同时向管理人邮箱(872473919@qq.com)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
管理人联系方式: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红星美凯龙五号楼二单元三楼吉林阳光博舟(通化)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闫律师15330692187
四、特殊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1.本次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本公告由祥云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进展和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
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招募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招募程序
特此公告集安市祥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