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标的名称被执行人万连步名下持有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70)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
执行案号(2024)鲁13执恢66号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市场价1.83元/股标的现状股票企业基本信息:1、股票企业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7060665387企业名称: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鹏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1998年08月26日注册资本:328602.774200万人民币核准日期:2023年10月12日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住所: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园艺产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摘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2、股票信息:金正大所属行业:农化制品上市日期:2010-09-08发行数量:1.00亿发行价格:15.000元以上信息,摘录自“百度股市通”2024年7月25日查询结果
3、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
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法院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股东变更等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上述数据摘自摘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百度股市通”2024年7月25日查询结果,仅供竞买人参考
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备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之二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9——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万连步持有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70)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
起拍价(仅作展示):2928万元,保证金:26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起拍价说明:本次公示起拍价为2024年11月27日当天收盘价下浮20%,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实际以开拍日2024年12月30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总股数下浮20%为起拍价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开拍日前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买受人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股东资格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拍卖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违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本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北城支行,账号:6232636000107439700)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须知谨慎购买
十四、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拍卖公告为准
十五、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9-8128367(范法官)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9853163291山东司辅公司客服:400-600-1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1月27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法人和自然人,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2024年12月27日前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北城支行,账号:6232636000107439700)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的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股权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办理股权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应主体承担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9-8128367(范法官)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9853163291山东司辅公司客服:400-600-1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