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所在位置交易公告交易须知标的附件交易记录标的名称一批苗木标的编号HJS2024ZC2756-2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12-13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4-12-19转让底价351166元资产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否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不涉及联系人宣小姐、楼先生联系电话0571-85085367、0571-85085368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标的基本情况其他其他型号:详见《标的清单》计量单位:批所在地:杭州市数量:1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交易标的交接地为展示地,所有标的物品种、数量、品质、高度以及冠幅等均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
标的物移交时不再进行盘点,不以《标的清单》进行移交,以现场展示实物现状进行移交
2、本次交易标的为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根据其出具的《委托书》,转让方据此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法人/非法人转让方名称杭州市钱江新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法人/非法人注册地(住所)汤晓飞注册资本272022.2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新城办公大楼(钱江路63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36019740Q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51708923K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日期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决议文件名称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一批苗木转让底价351166元是否设置保留价否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须自行承担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100000元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已知悉:标的交接过程中,受让方须服从转让方对标的移交的有关管理规定,若受让方违反转让方管理规定的,转让方有权不予移交,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
(4)已知悉: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移交完毕之时起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保管维护等义务,受让方应自行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已知悉:受让方须在满足交接条件之日起30天内完成标的苗木的迁移处置工作,不得砍伐损毁
迁移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种植费等)、风险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已知悉:转让方对转让标的苗木数量、成活率、完好率、实际品质等不作保证承诺,亦不承担责任
提供的苗木处置的数量、成活率、完好率、实际品质等,在现场踏勘时已经受让方现场确认,转让方所示的苗木数量仅供参考,移交时如发生缺损,不影响成交价款,受让方同意不提出赔偿要求
(7)已知悉:在迁移、搬运、栽植标的时,受让方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以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并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
如受让方无相应资质的,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作业
(8)已知悉:受让方在对苗木处置前,处置方案需书面征得转让方同意并自行向职能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未经审批职能部门同意,不得改变苗木处置方式,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标的交付以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4%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踏勘安排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期间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人龚经理联系电话18368494392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00000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处置方式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期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方式竞价方式在线报价在线报价是否专场否自由报价期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延时报价周期5分钟加价幅度2000元资产转让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一、本《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四、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
意向受让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五、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报名程序:(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函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三)激活报价资格
受让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一)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二)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三)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设定为专场项目并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所有标的同时开始报价;设定为专场项目串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标的按序号先后报价
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含已竞得标的)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四)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
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五)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八、在线报价成交的,受让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九、受让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与转让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企交中心开具
十一、转让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受让方追索
十二、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三)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四)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
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标的清单.pdf附件-承诺函(苗木).docx资产交易合同(样本)202240923.docx报价号价格报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