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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Â<\/p>标的物调查情况表<\/span><\/b><\/a><\/p>(标的物情况介绍根据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span><\/b><\/p>拍品名称<\/p><\/td>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对外享有的担保追偿权及被撤销个别清偿后对外享有的应收款项<\/p><\/td><\/tr>权利来源<\/p><\/td>《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破产财产变价方案》<\/p><\/td><\/tr>权证情况<\/p><\/td>1.Â<\/span><\/span>破产裁定书;<\/p>2.Â<\/span><\/span>银信咨报字(2024)甬第062号《估值报告》
<\/p><\/td><\/tr>拍品所有人<\/p><\/td>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p><\/td><\/tr>拍品现状<\/p><\/td>无抵押、无查封<\/p><\/td><\/tr>瑕疵说明<\/p><\/td>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可收回的保证或者承诺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瑕疵或者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拍卖标的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并承担参加拍卖的相应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p>1.管理人仅能向买受人移交现有的判决书、分配凭证等复印件,无法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发票、合同等),债权文件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标的物所对应的合同等资料缺失等情形,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p>2.管理人无法提供债务人的具体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和资料,债务人可能无法联系或不存在,或已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p>3.与拍卖标的相关的债务人和\/或保证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无履行能力的情况
与拍卖标的相关的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和\/或保证人和\/或第三方)可能会在买受人向其追索时提出抗辩或抵销或存在涉及刑事责任以及其他情况而导致债权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
<\/span><\/p>4.拍卖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p>5.就拍卖标的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存在反诉等风险;<\/p>6.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拍卖标的物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span><\/p>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有意者请亲自调查了解,一旦参与竞拍,未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竞买物现状的确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与管理人、晶海公司无涉
<\/p><\/td><\/tr>权利限制情况<\/p><\/td>未发现权利限制情况,具体以债权现状为准
<\/p><\/td><\/tr>提供的文件<\/p><\/td>1.<\/span>相关法律文书;2<\/span>.分配凭证;3<\/span>拍卖成交确认书<\/p><\/td><\/tr>拍品介绍<\/p>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对外享有的担保追偿权及被撤销个别清偿后对外享有的应收款项涉及本金金额人民币115,040,318.20元(具体情况详见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咨报字(2024)甬第062号《估值报告》)
<\/span><\/span><\/p><\/td><\/tr><\/table>Â<\/p>Â<\/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21日10时至2025年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处置单位: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海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对外享有的担保追偿权及被撤销个别清偿后对外享有的应收款项,涉及本金金额人民币115,040,318.20元(具体情况详见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咨报字(2024)甬第062号《估值报告》),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3,800,72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瑕疵说明: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可收回的保证或者承诺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瑕疵或者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拍卖标的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并承担参加拍卖的相应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管理人仅能向买受人移交现有的判决书、分配凭证等复印件,无法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发票、合同等),债权文件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标的物所对应的合同等资料缺失等情形,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2.管理人无法提供债务人的具体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和资料,债务人可能无法联系或不存在,或已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3.与拍卖标的相关的债务人和/或保证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无履行能力的情况
与拍卖标的相关的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和/或保证人和/或第三方)可能会在买受人向其追索时提出抗辩或抵销或存在涉及刑事责任以及其他情况而导致债权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
4.拍卖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5.就拍卖标的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存在反诉等风险;6.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拍卖标的物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有意者请亲自调查了解,一旦参与竞拍,未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竞买物现状的确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与管理人、晶海公司无涉
二、特别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上述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整体拍卖,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与晶海公司管理人无关
3.管理人仅负责向竞买人出具权利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可能存在通知不到债务人的风险,相关风险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
4.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前,拍卖标的债务人或其他保证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均归晶海公司的全体债权人所有,管理人不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可能导致买受人竞买的相关债权不存在或缺少的,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保证等责任,买受人仍需按照拍卖价全额支付价款,否则按买受人悔拍处理
5.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对晶海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
由此产生的问题及风险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可致电管理人进行了解,但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成交后,需另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
收费标准: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具体咨询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
8.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按咨询时间与管理人联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与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1个工作日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拍卖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1月22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拍卖之前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均可联系管理人调取有关资料进行尽职调查,具体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咨询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电话:18757709669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王老师)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七、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现状是指拍卖时点拍卖标的法律状态、权利状态、具体金额、权利凭证是否齐全、能否追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回收风险等现实状况
特别提醒:除拍卖文件披露外,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考虑本次拍卖标的可能隐含的瑕疵风险,并经认真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竞买的决定,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决定,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未看样或未了解状况的竞买人请勿参与拍卖,否则视为对拍卖财产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管理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2月6日16时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14701013600440606;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自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拍卖标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拍卖标的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之日起7日内,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10楼1004室)办理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联系管理人办理手续的,视为晶海公司及管理人与买受人已经完成交接,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并做为本案破产财产用于清偿
悔拍后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所谓悔拍是指买受人未将拍卖余款在2025年2月6日16时前缴入指定账户,且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的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
咨询电话:18757709669(王老师)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10楼1004室
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月6日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委托将于2025年1月21日10时至2025年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处置单位: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须符合相关规定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与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1个工作日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管理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自行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
有意者请亲自向管理人咨询或进行尽职调查,未咨询或未进行尽职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物数量、金额、是否能够回收以及其他须注意事项,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投资风险,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无法转让、拖延移交等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承担因瑕疵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并做为本案破产财产用于清偿
悔拍后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经管理人通知凭相关材料(身份材料、委托手续、付款凭证等)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贬损、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处置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价值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竞价程序中,遇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与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解释权由管理人负责,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18757709669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王老师)浙江晶海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