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重庆市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资人预招募公告重庆市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破产清算案,2020年8月1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作出(2020)渝05破申3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市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
2020年8月25日五中院作出(2020)渝05破209号《决定书》,指定重庆瑞泰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重庆市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安泰公司具有多项建筑工程类资质,具有一定价值为了提高破产债权清偿比例,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投资人,就投资人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安泰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重庆市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2037548815住所: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中和街13号法定代表人:杜弟国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日期:1982-05-06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及其他化学危险品)、照明电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安泰公司资质情况(1)中国城乡住房和建设部下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号:D150074008),资质名称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该资质有效期为2028年12月29日
(2)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号:D250048665),资质名称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该资质有效期为2025年9月30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号:D250048665(临)),资质名称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有效期为2025年6月6日
三、投资人基本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自然人+公司联合体;(二)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三)知悉并接受交易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四)目前安泰公司可能存在失信名单,由投资人负责解除;(五)有能力独立、妥善办理完成本次收购的全部相关手续;(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七)同等条件下具有处理同类型建筑工程类壹级资质成功案例优先
四、报名须知(一)报名需提供书面的报名材料1、投资人报名的材料包含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要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方式、授权范围,均需加盖公章);(3)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4)提供处理同类型工程类资质的证明文件;(5)投资人出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无国家有关部门处罚记录的说明,加盖投资人公章;(6)承诺书(内容详见附件一,需加盖投资人公章)
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单独密封,提交一份2.投资人提供的报价材料为投资人自拟的报价函,报价函加盖公章,报价函将作为与中选投资人签订投资合同的内容组成部分
报价材料单独密封,提交一份(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8日下午4时截止
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和报价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同时提交电子版的报名材料至邮箱(邮箱号:411367326@qq.com),视为报名成功
邮寄方式送达的,应当保证于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报名地点,管理人逾期未收到邮寄报名材料的,视为未报名
(三)报名地点报名材料递交地点(邮寄送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招商江湾城11栋,联系人:唐老师,13983281991
五、特别说明(一)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二)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三)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管理人予以保密,管理人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报名情况
(四)投资人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交易成功与否,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安泰公司名下的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将于2025年6月6日到期,与资质相关的企业资信能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设备要求、业绩要求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事项已不达标,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对安泰公司的资质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判断上述资质是否有投资价值
管理人对该等资质能否延续、存续等不作保证(六)由于安泰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些问题涉及政府及法院诸多部门,且存在较多法律、法规及政策盲点,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未能达成投资目的,投资人需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风险
因此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无论交易成功与否,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七)管理人有权随时修改本次报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且无需向意向投资人解释理由
(八)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计划;本次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九)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承诺其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
(十)本招募公告由安泰公司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本管理人
重庆市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