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新疆馕源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绿洲北路恒铭广场B1商业6号(29区1丘7栋2层办公6室))法定代表人刘艳文成立日期2021-03-26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52300MA79582A1P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食品小作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新疆恒铭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0000000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城建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5.0000000昌吉州久恒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96.30-1760.52-1440.9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632.685287.01-1654.33审计机构2024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47.02-896.64-577.1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095.714886.20-790.49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无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以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为准
2、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昌吉州久恒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2号华东容锦公寓1号楼15楼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伟成立日期2020-06-03注册资本52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52300MA78R83560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20.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日期2024-12-2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对州国投集团拟公开转让持有新疆馕源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的意见回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新疆馕源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底价600.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本项目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30%的首付款(含已转交易价款的保证金)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内付清其余款项,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2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采取一次性支付的,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采取分期付款的,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30%的首付款(含已转交易价款的保证金)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内付清其余款项,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2)本方同意在支付完全额或首期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由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或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2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