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财产调查表法院名称兰溪市人民法院案号(2023)浙0781执891号拍品名称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33号轻纺城1幢1层015室的房地产权证情况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商业服务腾空/租赁情况未腾空配套情况权利限制情况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1、拍品介绍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33号轻纺城1幢1层015室的房地产,即建筑面积为215.32平方米的非住宅(商业服务)房屋所有权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结果包含了与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的价值及其室内装饰装修价值,不包含可移动、可分割的家具、电器等的价值,也不包含与拍卖对象有关的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未腾空,有租赁,租赁不受保护,拍卖成交尾款付清后3个月交付(详见评估报告)装饰装修:拍卖对象为该幢楼1层015室,为临街商铺,位于白马广场1层东北角,北临中原路,东临长虹北路,两面临路,产权面积为215.3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212.02平方米,形状大致为扇形
其现状用途及装饰装修状况为:进户门为玻璃对开门,室内层高约为4.60米,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刷涂料,顶棚做石膏板吊顶
现状周围有加建,拍卖对象与加建部分共同经营“雅迪电动车”店、消防警卫室、暂空置房屋等
应委托人的要求,本次评估仅评估证载部分,不考虑加建部分的价值2、不动产权证号:襄阳国用(2015)第360108001-2号3、税费等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
(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
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
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
5、区位情况:拍卖对象所在的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33号轻纺城1幢北临襄江大道(中原路),东临长虹北路,西侧为航空花园,南侧为襄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拍卖对象南侧距离万达广场600米,北侧距武商超市约100米,距襄阳火车站约2200米
拍卖对象所在房屋东临长虹北路,长虹北路为混合型主干道,道路宽阔,无交通管制,北临襄江大道(中原路)建有襄江大道高架桥,周围毗连汉江路等城市交通干道,路网密集,道路通达度高
附近的长虹北路上有10路、22路、23路、69路、532路、533路、534路、541路、543路、547路、G02、k2路等路公交车停靠站点,距最近的公交站约50米,交通较便利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33号轻纺城1幢1层015室的房地产的拍卖公告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3日10时起至2025年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33号轻纺城1幢1层015室的房地产,即建筑面积为215.32平方米的非住宅(商业服务)房屋所有权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结果包含了与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的价值及其室内装饰装修价值,不包含可移动、可分割的家具、电器等的价值,也不包含与拍卖对象有关的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未腾空,有租赁,租赁不受保护,拍卖成交尾款付清后3个月交付(详见评估报告)(一)区位状况拍卖对象区位状况表位置状况坐落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33号轻纺城1幢1层015室
四至拍卖对象所在的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33号轻纺城1幢北临襄江大道(中原路),东临长虹北路,西侧为航空花园,南侧为襄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与相关场所的距离拍卖对象南侧距离万达广场600米,北侧距武商超市约100米,距襄阳火车站约2200米
楼层总楼层为6层,拍卖对象位于1层朝向——临街状况北临襄江大道(中原路),东临长虹北路
交通状况道路状况拍卖对象所在房屋东临长虹北路,长虹北路为混合型主干道,道路宽阔,无交通管制,北临襄江大道(中原路)建有襄江大道高架桥,周围毗连汉江路等城市交通干道,路网密集,道路通达度高
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附近的长虹北路上有10路、22路、23路、69路、532路、533路、534路、541路、543路、547路、G02、k2路等路公交车停靠站点,距最近的公交站约50米,交通较便利
交通管制无交通管制,但北侧的高架桥对其交通有较大影响停车方便程度拍卖对象所在商铺门口设有地上停车位,由于北侧的高架桥影响,停车便利度较为一般
环境状况自然环境拍卖对象周边主要为商业街和住宅小区,绿化主要为道路两旁的行道树,环境整洁,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和噪音,环境卫生状况一般
人文环境附近居民文化程度较高,收入水平较高,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景观周边无特殊自然人文景观外部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已经达到红线外六通(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气),基础设施完备,承载力大,保障程度高
公共服务设施附近有春天幼儿园、襄阳市四十二中、万达广场、武商超市、襄阳五洲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备
区位状况分析商业繁华度拍卖对象所在的白马服装广场周边临近市级商业中心万达广场,而且自身经营状况良好,在襄阳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商业网点较多,商业繁华度较高
但随着襄江大道高架桥的建成,对人流量造成一定的影响人流量附近人、车流量一般
未来变化趋势预计未来商业气氛将保持稳定状态综述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外部配套设施齐全,商业繁华度较高,有利于拍卖对象房地产保值增值
(二)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拍卖对象位于高新区长虹北路,所在宗地四至为:北临襄江大道(中原路),东临长虹北路,西侧为航空花园,南侧为襄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宗地面积适中,形状较方正,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地质条件较好,有利于地上建筑物的开发建设
宗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六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上已经建成轻纺城1幢(现名为白马外贸服饰广场)
拍卖对象土地为分摊用地,登记用途为住宅用地
根据《2012年襄阳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拍卖对象所在宗地土地等级为襄阳市区商业用地二级、住宅用地一级
(2)建筑物实物状况拍卖对象所在的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33号轻纺城1幢为6层钢混结构综合楼,是一幢地下为一层,地上为五层的,集商业步行街、酒店、办公为一体的大型综合物业,2003年竣工,占地面积28亩,总建筑面积2.5万余平方米,内设商铺800余间
2005年4月更名为白马服装广场开市营业,定位为鄂西北地区中高档服装批发市场,目前主要经营外贸服饰、童装、鞋帽、箱包、针纺织品、床上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批发零售等
该幢楼外墙面贴大理石,安铝合金窗拍卖对象为该幢楼1层015室,为临街商铺,位于白马广场1层东北角,北临中原路,东临长虹北路,两面临路,产权面积为215.3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212.02平方米,形状大致为扇形
其现状用途及装饰装修状况为:进户门为玻璃对开门,室内层高约为4.60米,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刷涂料,顶棚做石膏板吊顶
现状周围有加建,拍卖对象与加建部分共同经营“雅迪电动车”店、消防警卫室、暂空置房屋等
应委托人的要求,本次评估仅评估证载部分,不考虑加建部分的价值至价值时点,经拍卖人员现场观察,拍卖对象所在的建筑物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明显不均匀沉降;墙体无倾斜变形、裂缝;屋面防水层、保温层完好;楼地面平整完好,无空鼓、裂缝、起砂;门窗完整,开关灵活;上、下水管道畅通,电器设备、线路、各种照明装置、天然气管线完好、较牢固,绝缘良好,消防设备现状良好,使用正常
建筑物外观整洁,整体维护保养情况较好,房屋成新度约8.5成新
拍卖对象建筑物整体规划及设计合理,能够满足经营需要目前使用用途合理,状况良好,便于长期使用
物业服务公司品牌较好,物业服务及安防管理较好(三)权益状况(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显示,拍卖对象房屋及土地权益情况如下表:土地权益状况土地所有权状况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襄阳国用(2015)第360108001-2号土地使用权人邵某某座落中原西路地号1-2图号F829F302地类(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122.12㎡土地等级襄阳市商业II级、住宅I级终止日期2051年7月4日土地使用年限至价值时点,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27.43年建筑物权益状况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号襄阳市房权证樊城区字第70136690号不动产单元号420606006011GB00001F00010055房屋所有权人邵某某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坐落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33号轻纺城1幢1层015室登记时间2015年2月3日规划用途非住宅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次/总层数1/6建成年代2003年建筑面积215.32㎡套内面积212.02㎡是否抵押已抵押是否查封已查封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查封文号(2022)鄂0602执384号之一;(2021)浙0702民初7130号查封期限2022年3月22日-2025年3月21日;2022年11月04日-2025年11月03日查封登记时间2022年3月22日;2022年11月04日查封机关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抵押机构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2022)浙0781民初4246号评估价:667.9万元,起拍价:375万元,保证金38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易拍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251218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
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
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2月18日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若存在优先购买权,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3月1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4615099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
联系人:陈羿琨13064658713/0579-88883650;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
联系人:王彩良13606792125/0579-88905136;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
联系人:李响18157925701;王巍慧:15345896503;4、浙商银行联系
联系人:童健15067931311(企业);倪君琳15888979768(个人);5、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方志珣18857969511(工业房地产类);王跃飞15058558160(个人房地产类)
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除首付款外余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15日,但银行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证明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251218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79-88920392;承办法官咨询电话:0579-88923356;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兰溪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拍卖须知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3日10时起至2025年2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50.NpBXeS&user_id=9123372036854771300(执行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兰溪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兰溪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2月21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2月18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3月16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4615099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买受人在全部缴纳完毕后请及时电话告知本院或者网拍辅助机构,联系电话:叶法官:0579-88923356,网拍辅助机构:4006251218
法院查实后即出具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并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携相关材料前来法院办理相应手续,同时领取相关材料,买受人需携带并提交办证所需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79-88920392;承办法官咨询电话:0579-88923356;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兰溪市人民法院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