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2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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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潭江路交口东南侧天涛园13-1-202 <结束>

资产编号:8337955

314.060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28
起始日期
209.87平方米
建筑面积
1.496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14.0602万元
  • 单价:1.4965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河西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2-28
  • 结束日期:2025-04-29
  •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潭江道交口东南侧天涛园13-2-102号
  • 评估价:314.06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09.8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方米装修情况简装(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不详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有查封抵押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钢混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潭江路交口东南侧天涛园13-1-202号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津0104执6925号不动产权证号津(2022)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455014号标的所有人王宇劼单独所有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标的现状房屋规划用途居住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否(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租赁情况是,租期自2023年2月1日至2038年2月1日,租金缴纳至2025年

过户情况不详经营情况不详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209.87平方米土地面积149282.1平方米装修情况简装(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房屋楼层总层数4层,所在楼层2层房屋朝向南北向其他介绍该房屋目前由租户使用,租期自2023年2月1日至2028年2月1日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5608216.33元费用总价不详税费情况税费计算方法请参考附表一(该内容仅做参考,最终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

其他费用情况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法院不做担保';变卖公告关于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潭江路交口东南侧天涛园13-1-202号房屋公告(变卖)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8日10时开始变卖,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6,户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潭江路交口东南侧天涛园13-1-202号房屋

1.该变卖标的物:依据评估报告及权属证载建筑面积209.87平方米;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房屋规划用途:居住;产别:王宇劼单独所有;总层数4层,所在楼层2层;土地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登记时间:2022年8月11日

2.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22)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455014号,评估总价:人民币5608216.33元

3.该房屋有查封;该房屋有抵押

本次变卖价:3140602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比竞买开始日提前十个工作日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组收(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联系电话:022-83615523),邮寄截止时间至开拍日止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变卖信息已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易迩鼎泽(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易迩鼎泽(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

咨询电话:13920571895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该房屋目前由租户使用,租期自2023年2月1日至2028年2月1日;房屋内有家具及生活用品,家具及生活用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房屋结构改动情况不详,如房屋存在违建部分,买受人需遵守相关部分的认定及处理;该房屋如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现以现状拍卖)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变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变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

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仅限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及相关费用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属于被执行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费,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人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予以发放

税费计算方法请参考附表一(该内容仅做参考,最终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欠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行号:317110011894,账号:202410110021131166)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咨询电话:13920571895监督电话:022-83615718(不负责拍卖标的物咨询)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变卖须知网络司法变卖须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2月28日10时开始变卖,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6,户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潭江路交口东南侧天涛园13-1-202号房屋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比竞买开始日提前十个工作日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组收(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联系电话:022-83615523),邮寄截止时间至开拍日止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变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3140602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行号:317110011894,账号:202410110021131166)并在缴款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仅限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属于被执行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费,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人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予以发放

税费计算方法请参考附表一(该内容仅做参考,最终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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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潭江道交口东南侧天涛园13-2-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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