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本次拍卖处置的标的物系部分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应收账款权益,详见附件《<\/span>(2014)川民终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span>》<\/span>中部分债权,具体如下:<\/span><\/p>依据<\/font>(2014)川民终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四川新农天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享有448,083.70元(未扣除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川民终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海丰公司欠付新农天富逾期完工违约金37万元)、截至2023年1月9日前,以17,454,031.00元为基数确定的所有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2023年1月10日以后以448083.7元为基数确定的所有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font><\/span><\/b><\/b><\/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部分应收账款权益的拍卖公告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6日10时至2025年3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二)在变卖竞价前,竞买人如有竞买意向,请登陆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管理人发布的标的物介绍和竞买须知等文件,如有疑问建议与管理人联系,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标的物介绍和竞买须知而导致的一切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自负责任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充分理解、认可本公告及相关内容并接受约束
拍卖成交后,本公告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竞买人应当严格遵照履行(三)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应收账款数据来源于诉讼文书,数据可能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及真实性等瑕疵,前述情形均需竞买人自行核实,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等责任
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超期以及其它瑕疵风险主张撤销拍卖、退回拍卖款
二、拍卖标的物本次拍卖处置的标的物系部分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应收账款权益,详见附件《(2014)川民终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中部分债权,具体如下:依据(2014)川民终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四川新农天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享有448,083.70元(未扣除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川民终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海丰公司欠付新农天富逾期完工违约金37万元)、截至2023年1月9日前,以17,454,031.00元为基数确定的所有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2023年1月10日以后以448083.7元为基数确定的所有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起拍价:3,078,083.7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0元
特别说明:(一)(2014)川民终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其余债权已于破产程序中分配给项目债权人,本次拍卖仅为判决确定的部分权益,并非整个判决确定的所有债权
且根据该民事判决书,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欠付四川新农天富房地产有限公司逾期完工违约金37万元,双方未完善抵销手续
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账款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对于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本资产按现状交付
(三)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账款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管理人不对应收账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承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成交价不含税、费,因该标的物拍卖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有相关税、费用产生,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三、咨询看样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工作日10:00-12:00,14:00-17:30)
本次拍卖不设实地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13452868481、17783266812
四、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优先购买权人(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1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0113014210018417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标的物交付(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二)拍卖成交后,对于行使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权利而言为重大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存在因管理人未能掌握而无法交付的情形,进而可能导致买受人无法或者难以向法院和其他相关机构提交必要证据以主张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权利
对于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相关资料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买受人不得据此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三)买受人应当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完成债权转让通知工作,管理人可以协助买受人进行债权转让公告,因办理债权转让手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公告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完成产生的法律后果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四)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或管理人均不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破产案件受理法院亦不提供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
九、其他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管理人联系方式:彭律师13452868481、1778326681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2月18日竞买须知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6日10时至2025年3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破产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破产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依据(2014)川民终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四川省东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工程保证金300万元债权,以及四川新农天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享有448083.7元及截止2023年1月9日前,以17454031元为基数确定的所有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破产拍卖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名称、现状、数量、质量、品牌、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信息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标的物的名称、现状、数量、质量、品牌、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信息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信息及现状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标的如有其它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四、本次破产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标的物若拍卖成交,对于拍卖成交标的物涉及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权属状况、物理状态和权利负担、物理瑕疵、权利瑕疵、欠税欠费、因存在法律或者事实障碍、利益冲突或争议等等方面的各种瑕疵情形)所带来的各种不利情况和影响以及所涉及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不利负担及一切的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转移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移手续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及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破产拍卖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是否符合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除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主体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当事人已由管理人通知,未接到通知的,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前1周与管理人联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破产拍卖开始前1周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0113014210018417;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继续处置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本次破产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程序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移交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买受人按照前述要求缴纳拍卖款后,可到管理人处,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本次破产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管理人咨询电话:彭律师1778326681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