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9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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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HC6809(海格牌KLQ5030XSWQ4 2.4L)小型普通客车 <结束>

资产编号:8399246

1.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19
起始日期
2025-03-0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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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用途:机动车
  • 起始日期:2025-02-19
  • 结束日期:2025-03-04
  • 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资产类别机动车转让方
  • 评估价: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重庆产权交易所
  • 标签:
    小区:。涉及政府
    经济类型:国有
    车牌号:('HC6809', '')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渝HC6809(海格牌KLQ5030XSWQ42.4L)小型普通客车项目编号GR2025CQ1001223转让底价1.5万元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02-19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5-03-04标的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资产类别机动车转让方承诺标的简况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车牌号码渝HC6809转让底价1.5万元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品牌型号海格牌KLQ5030XSWQ4车辆识别代码LKLSBAS65AB552647登记日期2011-03-03排量(L)2.4实际车型-使用性质非营运保险险种交强险保险期至2024-12-31行驶里程(KM)80783核定载人数8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否强制报废期止-是否转出/转籍限制否评估报告文号起顺资评报字【2024】第PG012201号评估基准日2024-12-03重要信息披露标的踏勘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8083099555三、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行为批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评估备案机构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

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无购置本;交通强制险逾期未缴纳;车身有标识;据评估报告记载:全车身漆面多处脱落、发动机轻微渗漏、内饰陈旧等)、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

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的账户

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车辆移交前产生的交通违章(含交通违章扣分、交通违章罚款及滞纳金等)由转让方在过户前负责处理;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购置本费用、交通强制险补缴及逾期费用、车身标识清除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七、车辆车身有标识,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清除,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本次转让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且不因与现状有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车辆移交后因车辆出现意外或其他情况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九、受让方若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十、本次转让不包含车牌号码,公告显示排量为大约值,精确数值以登记证书为准,行驶里程以实际移交为准

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一、备查资料: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0.45万元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彭水支所交易机构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3-78850888标的名称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标的类型标的状态渝HC6809(海格牌KLQ5030XSWQ42.4L)小型普通客车1.50.45车辆报名中报价会名称保留价(起始价)(万元)最新价(万元)状态开始时间渝HC6809(海格牌KLQ5030XSWQ42.4L)小型普通客车1.5-未开始(多次)预计:2025/03/0510:00鉴证书编号鉴证书名称成交价(万元)日期鉴证书暂未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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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资产类别机动车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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