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28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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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广宁河屈屯村段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8514578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27
起始日期
2025-03-0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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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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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锦州市
  • 用途:采购招投标
  • 起始日期:2025-02-27
  • 结束日期:2025-03-06
  • 地址:广宁河屈屯村段水毁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锦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标签:
    小区:落实的政府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北镇市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广宁河屈屯村段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北镇市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广宁河屈屯村段水毁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782-00058项目名称:北镇市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广宁河屈屯村段水毁修复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648,467.86元最高限价:648,467.86元采购需求:广宁河屈屯村段水毁修复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具体开竣工日期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否/是)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6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在线下载售价:0元/本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备份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六、开启时间: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或电子化质疑(详见辽财采规〔2021〕8号)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发布磋商公告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如因自身未及时知悉更正公告相关内容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北镇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416-67615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溪林苑16-82号二楼联系方式:15142637088邮箱地址:lndcgl@163.com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路支行账户名称: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101006758140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乔女士电话:15142637088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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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宁河屈屯村段水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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