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车辆)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青HA4717中联牌ZLJ5460JQZV6汽车起重机一辆处置依据司法裁定执行裁定书(2025)湘1003执恢32号标的物所有人卢成宽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通知书》标的物情况车辆类型汽车起重机车辆出厂日期2021年12月初次登记日期/检验有效期止/品牌车型中联牌ZLJ5460JQZV6强制报废期止/发动机号WP9H350E62发动机功率257kwVIN码L5E6H5D39MA002078燃料种类柴油钥匙有违章记录违章情况不明车辆停放地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工业园区内瑕疵情况该标的物(车)整体概况一般,外表陈旧,车辆蓄电池缺电,底盘目测有锈蚀,标的物外表有刮痕迹,拍卖人非车辆鉴定机构,是否有其他瑕疵,请竞买人现场看样,自行风险评估
一切以实物为准
优先购买人截至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没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需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
询价/评估价值627200元税费情况不详,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其他事项此调查表仅供参考,详细情况以实物看样为准
违章记录、扣分、罚款、年审情况和保险情况、车船税等情况不详,标的物过户税费、验车费、维修费、违章罚款、停车场停车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车辆登记地相关行政部门和停车场了解查询
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任何瑕疵保证,请竞买人现场实物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已全部了解,其风险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2025)湘1003执恢32号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7日10:00至2025年3月18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07,户名: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青HA4717中联牌ZLJ5460JQZV6汽车起重机一辆
车辆类型:汽车起重机,车辆型号:中联牌ZLJ5460JQZV6,产品特征号:ZLJ5460JQZV6.1,最大允许总质量:46000kg,整车整备质量:16000kg,发动机型号:WP9H350E62,发动机额定功率:257kw,发动机最大净功率/转速:252kw1900rpm,车辆识别代号:L5E6H5D39MA002078,燃油类型:柴油,出厂编号:2078,出厂日期:2021年12月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现场看样了解,自行评估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评估价:627200元,起拍价:508032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拍卖人不懂车辆检测技术,不能保证车辆是否能正常使用,该标的物(车)整体概况一般,外观陈旧,有刮痕,标的物过户税费、验车费、维修费、违章罚款、停车场停车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详情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和停车场了解
车辆过户应符合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的相关条件,买受人需具备起重车运营资质相关事项,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询问确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不承诺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请非车辆登记地户籍人员谨慎购买,相关过户问题请在竞买前先行向落户地车辆管理部门及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部门咨询,竞拍成功后因过户存在问题的,本院概不负责
车辆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停车保管、车辆过户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扣分由买方负担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关于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否符合条件参与竞买,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不能过户等相应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
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无论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强法律咨询”)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
竞买人可拨打13975780255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组织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违章罚款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的车辆扣分处理方式请咨询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拍开始前向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前仍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于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苏仙支行;账号:9558851911000677555)
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5)湘1003执恢32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咨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客服解决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宜强法律咨询13975780255法院监督电话:0735-289633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79号)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2025年2月28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将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本《拍卖(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系拍卖(变卖)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拍卖(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三、拍卖(变卖)方式
(一)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将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拍卖(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变卖),车辆外观、车内现状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公告有特殊说明除外)
车辆(仅指裸车,不包括车牌及指标)一律以现状为准,竞买人自行了解车辆现状和自行评估风险,并结合自身情况向车辆登记地相关行政部门咨询过户、挂牌的相关政策,能否取得车牌及车牌指标以车辆登记管理机关或车辆号牌管理部门规定为准,过户、挂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就拍卖(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变卖)公告以及所附附件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变卖)人对拍卖(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不做任何担保,相关瑕疵风险由各竞买人现场看样、自行评估,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办理委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提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变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无论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提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或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拍卖(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或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或者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或预缴款在拍卖(变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或者预缴款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或者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遇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大额支付渠道(可咨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客服解决)
八、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变卖)结束后七个自然日内缴纳尾款,请根据网拍平台提示操作,并在缴纳尾款后联系本院,在确定签署日期后(切勿直接自行前往,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79号)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原权利人(被执行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权利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15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变卖)
重新拍卖(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79号)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无正当理由悔拍的,将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变卖)标的物转移登记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变卖)
网拍成功后,因解决法律等争议,法院有权暂缓成交确认、移交、撤销网拍成交确认等,因此而超出原成交、标的物交付时间及网拍不成交致使竞拍失去其他交易机会,系司法拍卖的法律风险,人民法院不承担该责任,由此并不发生拍卖款的扣减、国家赔偿等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本拍卖(变卖)不解答涉及车辆车牌指标取得、上牌资格及提档转籍问题
关于购车辆指标、车牌等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请各竞买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如不阅读或者不完全阅读导致对本司法拍卖理解有误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凡发现拍卖(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变卖)人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07)上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咨询电话:宜强法律咨询13975780255法院监督电话:0735-289633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