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标的情况说明:<\/span><\/p>1<\/span>、标的为钢结构T型立柱二面广告牌宣传设置使用权
<\/span><\/p>2<\/span>、标的广告牌的出让使用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日起开始计算,广告牌的出让使用性质为经营性;每个立柱广告牌<\/span>LED<\/span>屏需预留30%的幅面或时间作为公益宣传由政府无偿使用
<\/span><\/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买公告温馨提示:为确保不错过竞价时间,请竞买者提前1-2天报名
受委托,我公司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污水处理厂T型立柱2面牌宣传设置使用权于2024年12月5日10时至2024年12月6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举行2024年第79期拍卖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4年12月5日10时至2024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拍卖标的: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污水处理厂T型立柱2面牌宣传设置使用权(一)标的情况说明:1、标的为钢结构T型立柱二面广告牌宣传设置使用权2、标的广告牌的出让使用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日起开始计算,广告牌的出让使用性质为经营性;每个立柱广告牌LED屏需预留30%的幅面或时间作为公益宣传由政府无偿使用
(二)标的起拍价:人民币7.776万元;保证金:8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合法机构/组织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履行拍卖合约的支付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风险、损失
三、保证金交纳及处置1、标的竞买保证金为8000元
允许每个竞投人申请多项标的竞投竞投人如有意向竞租多项标的,请按每项标的要求足额缴交保证金
凡没有缴交保证金的项目,不允许参与竞拍2、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公司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在平台规定时间内解除冻结,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结束后,竞得人与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和缴交履约保证金五万元,竞得人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作为合同定金
4、出让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1)竞得者须于签订合同之日,向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金额:伍万元整),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第1年度出让金,出让金年递增率5%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将成交价余款在成交后,于2024年12月13日16点00分前缴入指定账户(详见竞买须知)
6、竞买人参与拍卖,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四、对竞得者的要求:1、广告牌竞得人需负责承担日后有关安全鉴定及翻新加固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
2、竞得人应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翻新、加固等维护工作,及时维修、更新户外广告设施,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洁、完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拆除具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
对合同期内因该广告设施设备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由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民事、刑事等责任,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概不负上述责任
3、竞得人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一切设计、制作和安装等手续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竞得者应保证户外广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在广告牌的画幅安装、使用过程中,竞得者应保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竞得者独自承担,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概不负责上述刑事、经济、民事等责任
合同期内,就广告牌的维护及广告内容的制作、发布等,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整改的,竞得者须按时完成,否则视同违约,竞得者须每次向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设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
4、运营期内涉及到竞得人广告牌的相关许可证,如:税务、城管、知识产权、工事费、水、电、照明设施以及其他涉及到竞得人自身广告位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5、竞得人负责广告牌、广告画面、电气照明系统等相关工作的申报、安装及维护管理,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6、竞得人在合同期内每个立柱广告牌必须预留30%以上的幅面作为公益宣传使用,其中:三面广告牌的须预留30%以上或一个版面画幅作为公益宣传使用,二面广告牌的须预留30%以上(以日期计算,1年计算最低4个月)画幅作为公益宣传使用,否则,视为竞得者违约,竞得者除须限期改正外,还须向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设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
若经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两次通知仍不整改,视为违约,则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出让金不予退回并没收保证金
7、竞得人在合同期内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佛山市高明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因竞得人发布广告产生的违法、侵权或其他纠纷由竞得者负责解决,并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竞得人每次发布的广告内容,事前须向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报备
8、竞得人应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维修、更新户外广告设施,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洁、美观、完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杜绝安全隐患
合同期内因该广告设施设备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由竞得人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民事、刑事等责任,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9、竞得人不得随意加建或更改经由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确定的广告牌尺寸、广告牌形式、内容及广告牌的结构,如需变更,须与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协商并经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书面同意
如在签订合同后,因图纸审核费、竞得者工程师验收费等额外增加或因竞得者的原因而产生其他费用,由竞得者独自承担
10、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下的广告牌投入使用,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更外,逾期未投入使用视同违约,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竞得者所交广告牌设置使用权出让金不予退回并没收保证金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更导致广告牌无法使用,如最终无法使用,双方解除合同,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将不计息一次性退回未使用期限内的设置使用权出让金、履约保证金,但对竞得者已经投入的其他各项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11、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须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每个立柱广告牌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
竞得者提交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然后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如无相关违约情形的,将不计息一次退回;若有违约情形的,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在保证金中直接扣减相关违约金或其他应由竞得人承担的费用
12、广告牌获准发布后,竞得人须提供广告牌画幅照片和日常安全检查资料给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保管存查,同时提供电子档
否则,视同违约,竞得者须向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设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
13、合同仅是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出让,但在不影响竞得人发布广告的基础上,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享有在广告牌顶端另行设置小型通讯设施及独自获取收益的权利
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前述行为时,竞得人不得阻挠五、合同期满合同下的广告牌移交前竞得者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广告牌做安全鉴定评估及按评估要求加固、维修
若竞得者违反本条约定,视同违约,须向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设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广告牌做安全鉴定评估及按评估要求加固、维修,所需费用由竞得者承担,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继续向竞得者追讨
七、签订合同时间和付款要求:竞得人须自公开竞得标的使用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须完成支付标的出让金额
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缴清款项的,视作弃标处理,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10时前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实地看样者请与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承办人预约联系实地看样具体时间
标的展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4日项目承办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7-88213298、13928503388九、竞价方式:本次活动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标的如未设有保留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并出价,出价最高者即竞拍成功
十、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权属、外观、功能、质量、面积、租赁等),按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标的,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买人资格
(3)竞买人须遵守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淘宝网资产处置拍卖平台有关规定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拍卖机构: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8日竞买须知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委托方: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二、拍卖标的: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污水处理厂T型立柱2面牌宣传设置使用权三、拍卖安排1、拍卖时间:2024年12月5日10时开始,至2024年12月6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拍卖起拍价:人民币7.77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数倍
备注:标的广告牌出让使用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日起开始计算,广告牌的出让使用性质为经营性;每个立柱广告牌须预留30%的幅面作为公益宣传由政府无偿使用
3、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保证金由淘宝网按照其规则收取并管理拍卖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竞买人参与拍卖,支付保证金及拍卖成交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竞得者(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拍卖(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咨询和看样时间:本次线上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标的以实际现场现状为准,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详尽勘察了解,一经应价即表示对标的认可,不得反悔且责任自负
现所提供的文字、数据、图片、图示、音影、图像及语言表述等,均仅供参考
竞买人声明已全面勘察并掌握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和瑕疵,在知晓风险前提下,自愿参与竞买,并确认自己的竞价行为真实有效,是针对标的物实际状况的自愿选择,且愿意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委托人、拍卖人对所拍标的瑕疵、缺陷已充分告知,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展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4日6、参拍人数该资产处置须至少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7、延时功能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8、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方式
四、保证金规则1、拍卖活动开始前淘宝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该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及佣金须在2024年12月13日16时00分前交到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1)拍卖成交款汇划至以下账户:户名: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高明分行中山支行账号:80020000017989154(2)拍卖佣金汇划至以下账户:户名: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广东高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竹支行账号:800200000004289242、下列情况,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归“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所有:2-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后规定交款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成交款项和佣金的;2-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2-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a.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b.捏造、散布不利我公司资产处置的信息;c.以公济私谋取暴利;d.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五、违约责任1、买受人在成交后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属违约行为,买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保留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力
如该标的重新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2、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办理权属交接手续,交接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移交、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
4、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6、拍卖须知由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7、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我公司或相关部门举报
六、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
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前亲自详细察看拍卖标的,清楚上述拍卖标的现状,对拍卖标的的状况、价值及其存在的所有瑕疵作充分了解
竞买人如要了解拍卖标的详细情况,可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查阅拍卖标的的文件资料,拍卖机构对拍卖标的不作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标的物现状及瑕疵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无法提取标的物或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竞买须知关于拍卖标的有关情况的表述,以及委托人、交易机构、拍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自行判断拍卖标的是否符合拍卖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委托人、交易机构、拍卖机构对拍卖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竞买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人、交易机构、拍卖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3、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
4、买受人需向我公司支付按成交价款的5%作为拍卖佣金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详情咨询电话:谢先生0757-88213298、13928503388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3座民汇金融大厦首层佛山市民汇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