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所在位置交易公告交易须知标的附件交易记录标的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17号采芝斋门店2-4楼外立面广告位5年使用权标的编号HJS2025ZC0292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03-19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5-04-09转让底价480000元/年资产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无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不涉及联系人于小姐宣小姐联系电话85085358、85085367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标的基本情况其他披露事项1、租赁期限:5年,以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租金支付周期: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1个月前直接支付给甲方
装修免租期3个月,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算3个月2、出租底价:480000元/年
3、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25%计收
4、支付方式:租金由承租方按每半年为一期支付,先付后用
后续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至合同期满,由承租方按照《广告屏租赁合同》的约定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须将现有约10米*12米灯箱广告拆除,改造为12.5米*12米的户外P6高清LED屏,该广告位原有灯箱拆除改造相关费用及LED屏日常运营维护费用和电费由承租方承担
外立面现状以现场展示实际为准,若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改造后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
转让方基本情况法人/非法人转让方名称杭州采芝斋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法人/非法人注册地(住所)浙江省上城区延安路217号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晓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253916148N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99570316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日期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决议文件名称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17号采芝斋门店2-4楼外立面广告位5年使用权转让底价480000元/年是否设置保留价否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须自行承担风险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广告位租赁合同》;并在《广告位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如无法完成审批则不得改造电子屏,且已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承租方若在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后30天内无法办理完成审批手续,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已签订的《广告位租赁合同》,且已交纳的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4)承租方须将现有约10米*12米灯箱广告拆除,改造为户外P6高清LED屏,承租方负责前往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及LED屏的建造,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施工方案须由出租方及属地政府部门审核通过,施工期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
如不能完成改造,出租方有权收回该广告屏,没收履约保证金和已交付租金
(5)出租方协助办理广告改造审批
已有供电总表基础设施(具体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承租方根据需要自行接装电等相关设施设备
承租方所需电用量如超过总表额定容量,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向电力部门申请增容,出租方在合理范围内可视情况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无偿接收
(6)承租方须确保公益广告的需要
对所有广告资源(包括电子屏)切出25%比例(电子屏切出25%的播出时段)用于公益广告,根据《杭州市城市形象系统规划与设计》要在相应地段作定点、定量、定时设置
(7)出租方与承租方的相关权利义务详见出租方提供的《广告位租赁合同》(样本)
4、标的的交接:本次出租标的的交付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按约定签署《广告位租赁合同》并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等费用后,出租方按现状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双方签署现场移交单,明确租期起始时间
5、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成交总价(5年年租金之和)2%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代理、发布的法人
【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营业执照证载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代理、发布的相关内容
】踏勘安排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人柴先生联系电话13575779933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00000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处置方式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广告位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广告位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期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方式竞价方式在线报价在线报价是否专场否自由报价期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延时报价周期5分钟加价幅度2000元资产转让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一、本《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四、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
意向受让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五、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报名程序:(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符合条件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提供章程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三)激活报价资格
受让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一)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二)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三)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设定为专场项目并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所有标的同时开始报价;设定为专场项目串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标的按序号先后报价
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含已竞得标的)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四)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
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五)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八、在线报价成交的,受让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九、受让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广告位租赁合同》文本与转让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一、转让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受让方追索
十二、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三)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四)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
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1、承诺函.docx2、广告位租赁合同(样本).doc报价号价格报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