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详情表拍品名称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南隆镇新欣街51号(原金鱼桥村14社)1层1-1号权利来源执行裁定查封情况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查封执行案号2024川1302执恢807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基本情况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性质自建房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土地性质出让房屋结构混合结构电梯无装修情况清水占用情况空置建筑面积61.67㎡所在楼层1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南隆镇新欣街51号(原金鱼桥村14社)1层1-1号(1)交通状况:区域内道路网密集,交通便利
(2)环境状况:拍卖对象区域内无固定污染源,拍卖对象区域内街道整洁,无大气、水文等污染,空气质量较好,绿化率良好;公共设施基本完善,整体自然环境状况良好
(3)外部配套:拍卖对象区域内分布有学校、医院;周边有集市、农贸市场
2.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供证明进行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退还,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法院所展示的照片、资料仅作参考,其土地面积、边界、坐落等准确信息以相关部门实际确定为准
本院已委托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开展免费拍卖咨询、免费组织看样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安排
联系电话:17088177244(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开始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变卖公告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6日10时至2025年6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8),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南隆镇新欣街51号(原金鱼桥村14社)1层1-1号
建筑面积:61.67㎡(不动产权证书号:201603901)变卖价:123200元;保证金:12000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倍数)
瑕疵情况:1.有查封,有抵押;2.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3.所有税、费买受人自行在相关部门了解,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二、标的物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5年3月6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也可以通过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http://m.ppbfz.com或微信公众号(拍拍帮)预约看样、查阅看样通知
咨询电话:400-117-9007、17088177244;三、变卖方式:1、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价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变卖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房屋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买售前的由被执行人或实际使用人承担,买售后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变卖价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全部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充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5190002897162)并备注案号:“(2024)川1302执恢807号”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价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法院监督电话:0817-2139981拍卖咨询电话: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400-117-900717088177244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三月二十一日变卖须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6日10时至2025年6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南隆镇新欣街51号(原金鱼桥村14社)1层1-1号的房屋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8),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了解标的物当地限购政策,对自身是否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承担相应后果,一旦司法拍卖成交裁定文书下达,竞买人因不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能过户,需自行承担毁拍的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4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
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23200元)支付变卖价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变卖价款(1232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价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
变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价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变卖人对标的物的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
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充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5190002897162)并备注案号:“(2024)川1302执恢807号”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尾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本法院将从原买受人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12000元不予退还且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拍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12000元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应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在相关部门了解,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供证明进行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退还,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该房屋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买售前由被执行人或实际使用人承担,买售后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十三、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进行贷款未按时支付尾款或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价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817-2139981拍卖咨询电话: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400-117-900717088177244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