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万元)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概述标的为赣M87212北京现代牌小型越野客车(车架号LBEJMBJBX7X076635)和赣M87825霸道小型越野客车(车架号JTEBL29J375092169),两辆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标的车辆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付,意向受让方请于项目挂牌公示期间到停车地点查勘
详细信息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176号法定代表人朱文邦注册资本(万元)50,234.412609经济类型A05002企业类型A19002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0000705518133F经营规模中型内部决策情况其他江地集团公司党委会会议记录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3-25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交易方式具体内容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动态报价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本项目价款场外结算,所涉及一切纠纷、争议、损失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均与省产交所无关
加价幅度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安徽省车联车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24第A224、2024第A225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如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
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因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差异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交付实物为准
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意向受让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再次交易差价等),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3.标的为报废车辆,受让方受让后对车辆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按正常车辆使用,不得将其流入社会继续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全部所需费用
4.意向受让方请于项目挂牌公示期间到停车地点查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合同签订时间】交易双方须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3.【交易税费】(1)车辆回收注销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2)成交后交易服务费600元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4.【标的资产交接及处置要求】(1)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车辆提货和规范处置,并向省产权交易所提交标的车辆回收注销凭证
逾期即视为受让方违约,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因拖运、报废拆解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及风险由受让方全部承担(3)受让方需严格按机动车报废回收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进行,不得私自转包、截留、拆解、买卖标的车辆,不得二次进入社会市场,否则没收保证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5.【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省产交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6.【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省产交所受理报名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是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时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收款账号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处置方法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不冲抵交易价款,在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和车辆完成回收注销前,交易保证金性质不变
省产交所在收到车辆注销回收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保证金及其利息返还原提交账户
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交纳时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机动车具体信息标的状态报废机动车品牌五菱等原车牌号码赣MT5748等车架号登记日期暂无购置日期暂无颜色使用年限暂无数量3行驶公里数(万公里)年检至暂无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