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9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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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楚汉路18号武汉中央文化区K4地块二期二区B地块K4-4-6栋1单元6层2号 <结束>

资产编号:8749862

452.788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7
起始日期
175.02平方米
建筑面积
2.587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52.7885万元
  • 单价:2.5871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武汉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7
  • 结束日期:2025-06-16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楚汉路18号中央文化区k4地块
  • 评估价:452.78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75.0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入、迁
    钥匙:住宅钥匙有欠费由买
    清房清场:清场交付
    查封情况:查封,按现状清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竞价周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转让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出具的
    楼栋总数:6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标的物名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楚汉路18号武汉中央文化区K4地块二期二区B地块K4-4-6栋1单元6层2号变卖依据(2023)粤0105执恢1618号之五执行裁定书标的物情况规划用途住宅钥匙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查询核实并承担标的物介绍(一)标的物介绍变卖对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楚汉路18号武汉中央文化区K4地块二期二区B地块K4-4-6栋1单元6层2号,建筑面积:175.02平方米,共有方式:单独所有,权利人: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号: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58157号,规划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期限:2018-07-05起至2088-07-04

(二)特别提醒1.本次变卖标的物本院已现场查封,按现状清场交付变卖

2.本次变卖的标的物目前登记的权利人为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购房后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亦未办理交楼手续

经调查,房屋目前已可办理交楼手续目前调查已知物业管理费仅缴至2021年10月1日,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25202.88元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4.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5.税费负担情况:目前登记的权利人仍为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详见拍卖公告

6.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7.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如参与竞买即表示已清楚并认可标的现状,因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7日10时至2025年6月16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10),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楚汉路18号武汉中央文化区K4地块二期二区B地块K4-4-6栋1单元6层2号,建筑面积:175.02平方米,共有方式:单独所有

变卖价:4527885元,保证金:450000元,增价幅度:226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接受咨询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4月10日下午14时,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竞买人可拨打能拍法服客服电话020-38805697、400-0159899进行咨询或预约

看样报名截止至看样前两个工作日,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一)本次变卖标的物本院已现场查封,按现状清场交付变卖

(二)本次变卖的标的物目前登记的权利人为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购房后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亦未办理交楼手续

经调查,房屋目前已可办理交楼手续目前调查已知物业管理费仅缴至2021年10月1日,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25202.88元

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八、变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买受人自收到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及身份证复印件、退税申请书、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上述变卖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办案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逸景翠园支行,账号:622840008725784526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款项进账案号:(2023)粤0105执恢1618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及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533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变卖须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7日10时至2025年6月16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10),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楚汉路18号武汉中央文化区K4地块二期二区B地块K4-4-6栋1单元6层2号,建筑面积:175.02平方米,共有方式:单独所有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开设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预约电话:020-83005548)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预约电话:020-83005548)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预约电话:020-83005548),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变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办案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逸景翠园支行,账号:622840008725784526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款项进账案号:(2023)粤0105执恢1618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三、变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买受人自收到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及身份证复印件、退税申请书、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销变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5332;二十、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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