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1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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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星河湾畅园A002号地下车位的租赁使用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75737

9.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5
起始日期
12.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6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6万元
  • 单价:0.768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汕尾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5
  • 结束日期:2025-05-16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迎宾大道东侧汕尾星河湾(东北门)
  • 评估价: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2.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龄/装修情况竞买者
    车位:地下车位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空/钥匙/经营情况
    查封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汕尾星河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市区
    开发商:拍卖(变卖)标的物调查情
    配套情况:车位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起拍价(保留价):96000元,保证金:9600元,增价幅度:1920元

特别提示(有关标的物的应注意事项):根据车位租赁合同所载,A002号地下车位面积为12.5平方米

该车位只拍卖租赁使用权,目前剩余租赁期限约十五年其他情况向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查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参加竞买的具体资格或条件如参加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应当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或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否则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拟定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安排集中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汕尾市区金湖路北侧、站前路东侧汕尾星河湾畅园看样报名时间截止至安排看样的前三天,意向竞买人应将拍卖标的物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3828306761

如没人预约,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本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有改动,本院将另行通知

四、出价延时提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方可成交

六、瑕疵约定: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任何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全面调查了解,未对标的物进行仔细审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确认

竞买人应当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咨询确认七、1.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规划、报建、建设、验收等方面问题,以及其他一切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以法定程序处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2.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不动产管理部门实际丈量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八、费用承担方式:物业管理费等欠费或规费由买受人承担

对欠费缴纳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咨询确认,本院不作该等手续的任何承诺

特别提示(有关费用承担方式的应注意事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物业管理等欠费或规费由买受人承担,是本次拍卖的特别约定,买受人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晓并同意接受该约定

九、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在符合竞买资格和条件下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卖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十、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于开拍日前5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保证金冻结划转解冻提示: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三、尾款缴纳期限约定: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湘桥支行,账号:44001806899053005552230061,注明“(2025)粤51执21号拍卖款”)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保证金支付提示: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如若竞买人要求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请与本院联系

十五、悔拍责任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院依法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拍卖、变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六、标的物交割提示:根据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买受人在付清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标的物交接相关手续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买受人应及时接受标的物、办理标的物相关登记手续,逾期责任和风险自负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执行法院: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标的物咨询)电话:展唐助拍400-819-9090;联系人:刘同志13828306761

法院监督电话:0768-2391631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209号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符合拍卖公告设定竞买人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特殊条件提示:详见拍卖公告相关约定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具体金额以拍卖公告为准)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中作了说明

十、拍卖的成交条件:至少1人报名、1人出价,且达到保留价

拍卖成交后,如因发生退款事由而本院向买受人办理退款手续的,买受人不得要求赔偿和给付利息

十一、拍卖标的物需办理登记等手续的,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咨询确认办理程序等情况,本院不作相关登记手续的任何承诺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湘桥支行,账号:44001806899053005552230061,注明“(2025)粤51执21号拍卖款”),并在付清款项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相关手续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院依法处置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本院不承担涉及的一切费用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交易涉及的欠费等按拍卖公告约定承担

十六、参加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本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致使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68—239163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联系(标的物咨询)电话:展唐助拍400-819-9090;联系人:刘同志1382830676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迎宾大道东侧汕尾星河湾(东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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