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3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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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1-17层整体出租 <结束>

资产编号:8878584

1113.93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3
起始日期
23914.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46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113.93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13.936万元
  • 单价:0.0466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4-03
  • 结束日期:2025-04-24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 评估价:1113.93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3914.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算)装修期限6个月
    空置情况:闲置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拆迁、政府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
    开发商: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空调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1-17层整体出租项目编号N0129FCZZ250590产权子类型房产挂牌起始日期2025-04-03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4-24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概况房产标的坐落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基本属性标的类型资产招租所在层数1-17层(共27层)参考租赁建筑面积23914.58平方米租赁期限10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首次支付租金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第二个季度起为提前30天支付下一季度租金租金递增方式自第四年起以首年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2%(即第四年租金=首年租金*1.02;第五年租金=首年租金*1.04;第六年租金=首年租金*1.06;以此类推计算)装修期限6个月承租押金50万元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部分自用,部分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其他情况1、出租标的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1层(部分面积)至17层整体出租,出租用途要求为商业、酒店、办公(不含小贷公司、财富管理公司)

参考出租建筑面积约23914.58平方米(出租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租金总价不因面积误差调整)

2、出租标的租期10年,承租押金50万元

成交后,给予承租方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租金按季度支付,首次支付租金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第二个季度起为提前30天支付下一季度租金租金递增方式为自第四年起以首年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2%(即第四年租金=首年租金*1.02;第五年租金=首年租金*1.04;第六年租金=首年租金*1.06;以此类推计算)

3、租赁期限内产生的水、电、热、互联网络费、供暖费、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房产现状为部分闲置、部分出租,承租方如需装修,相关拆除工作和费用需自行负责

因部分楼层自用,具体交房时间待签订合同时单独约定(6、7、8、11-17楼,签订合同后起租,其他楼层根据出租方搬迁进度,约定实际起租日)

5、如承租方对房产进行装修,相关装修图纸需经房产产权人审核同意,并按照住建部门管理要求自行完成设计方案的报建报审

所有装饰改造行为不得对承租房产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拆改6、出租标的公示面积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测量存在偏差,此次出租按照整体建筑楼层出租(其中一层出租面积约530平方米,不含西八道街公共大堂、西八道街支行使用的面积和公共卫生间),租金挂牌价格为公示中楼层整体出租价格,出租方和承租方均不承担因实际测量面积偏差产生的租金差额

承租方报名前请充分了解房产面积因素7、出租标的为非大网集中供热,通过中央空调系统采暖,具体费用由大楼物业公司收取,不包含在租金中

承租方如自行供暖,相应的设备、管线改造费用和由此产生电力、燃气配套费用,需承租方自行承担

8、出租标的物其他情况,建议意向承租方实地踏查,以现场房产实际现状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出租方不再单独告知

评估情况评估价1113.91万元/年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1日评估机构黑龙江天策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租金底价1113.9360万元/年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5921118注册地: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号法定代表人:邓新权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承诺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哈尔滨银行行长办公会议纪要(2025年第2次)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出租标的仅为房产,出租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出租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房屋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季度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

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首次支付租金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第二个季度起为提前30天支付下一季度租金承租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租赁期限内产生的水、电、热、互联网络费、供暖费、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季度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季度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4、出租底价为含税价格,出租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3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5%),除承租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承租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15104582999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04-0309:00:00至2025-04-2417:00:00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2、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季度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季度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4-0309:00:00-2025-04-2509: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附件:出租标的图片.rar附件:交易须知.doc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刘先生:0451-87200133;刘女士:0451-87200135监督电话0451-87200259咨询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1、出租标的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1层(部分面积)至17层整体出租,出租用途要求为商业、酒店、办公(不含小贷公司、财富管理公司)

参考出租建筑面积约23914.58平方米(出租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租金总价不因面积误差调整)

2、出租标的租期10年,承租押金50万元

成交后,给予承租方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租金按季度支付,首次支付租金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第二个季度起为提前30天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为自第四年起以首年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2%(即第四年租金=首年租金*1.02;第五年租金=首年租金*1.04;第六年租金=首年租金*1.06;以此类推计算)3、租赁期限内产生的水、电、热、互联网络费、供暖费、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房产现状为部分闲置、部分出租,承租方如需装修,相关拆除工作和费用需自行负责

因部分楼层自用,具体交房时间待签订合同时单独约定(6、7、8、11-17楼,签订合同后起租,其他楼层根据出租方搬迁进度,约定实际起租日)

5、如承租方对房产进行装修,相关装修图纸需经房产产权人审核同意,并按照住建部门管理要求自行完成设计方案的报建报审

所有装饰改造行为不得对承租房产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拆改6、出租标的公示面积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测量存在偏差,此次出租按照整体建筑楼层出租(其中一层出租面积约530平方米,不含西八道街公共大堂、西八道街支行使用的面积和公共卫生间),租金挂牌价格为公示中楼层整体出租价格,出租方和承租方均不承担因实际测量面积偏差产生的租金差额

承租方报名前请充分了解房产面积因素7、出租标的为非大网集中供热,通过中央空调系统采暖,具体费用由大楼物业公司收取,不包含在租金中

承租方如自行供暖,相应的设备、管线改造费用和由此产生电力、燃气配套费用,需承租方自行承担

8、出租标的物其他情况,建议意向承租方实地踏查,以现场房产实际现状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出租方不再单独告知

(以公告内容为准)无(以公告内容为准)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季度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季度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4、出租底价为含税价格,出租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3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5%),除承租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承租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以公告内容为准)无(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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