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0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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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2-1 <结束>

资产编号:8965883

305.400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36.28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05.400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上饶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19
  • 结束日期:2025-05-20
  •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
  • 评估价:436.28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用人装修价值房地产
    空置情况:闲置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
    房屋结构:框架结构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小区:大,住宅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对象位于上饶市信州区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卖对象位于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与带湖路交汇处,紧临带湖路,该区域为信州区老城区次中心区域,周边以住宅为主,人流量较大,住宅小区有目鱼山庄、香樟花园、瑞经小区等,周边无较大商业体,商业主要已临街住宅底商为主,距离市中心广场2000M左右,周边配套设施好

本院依法作出(2024)赣11执恢78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上饶市华都旅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1栋4-1、2-1、附1、11幢1-4、3-1的房产,产权证号: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34675、230425、230469、230424、234678号(详见下表)

房屋详细状况如下表所示序号产权人权证号坐落层数建筑面积(m2)房地产单价(元/m2)占有使用人装修价值房地产价值备注1上饶市华都旅业有限公司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30469号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附11/4829.6010,500.008,710,800.00含地价及装修2上饶市华都旅业有限公司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30424号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2-12/4758.765,750.004,362,870.00含地价及装修3上饶市华都旅业有限公司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30425号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3-13/4758.764,700.0061,132.503,627,304.50含地价及装修4上饶市华都旅业有限公司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34678号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1幢4-14/4401.954,700.001,889,165.00含地价及装修5上饶市华都旅业有限公司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34675号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11幢1-41-4/4263.005,740.001,509,620.00含地价及装修合计3,012.0720,099,759.50拍卖对象区位状况:1.拍卖对象区位状况:拍卖对象位于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与带湖路交汇处,紧临带湖路,该区域为信州区老城区次中心区域,周边以住宅为主,人流量较大,住宅小区有目鱼山庄、香樟花园、瑞经小区等,周边无较大商业体,商业主要已临街住宅底商为主,距离市中心广场2000M左右,周边配套设施好

2.估价对象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序号坐落登记时间建筑面积(m2)权益状况实物状况1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附12009.10.14829.60产权人:上饶市华都旅业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状闲置

房产证号: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30469号,规划用途非住宅,土地证号:饶府国用(2014)第165号,出让商业用地、土地有效期至2036.7.30、土地未分割房屋总楼层4层,框架结构,标的位于1层,外墙墙漆,铝合金窗,室内地面瓷砖,墙面墙布,顶棚吊顶,木门,原装修作为浴场使用,现内部装修已烂2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2-12009.9.8758.76产权人:上饶市华都旅业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状闲置,房产证号: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30424号,规划用途非住宅,土地证号:饶府国用(2014)第165号,出让商业用地、土地有效期至2036.7.30、土地未分割房屋总楼层4层,框架结构,标的位于2层,外墙墙漆,铝合金窗,室内地面水泥砂浆,墙面墙布,顶棚吊顶,木门,原装修作为餐饮包厢使用,现内部装修已烂3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3-12009.9.8758.76产权人:上饶市华都旅业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状闲置,其中部分已由他人占用并处于装修中

房产证号: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30425号,规划用途非住宅,土地证号:饶府国用(2014)第165号,出让商业用地、土地有效期至2036.7.30、土地未分割房屋总楼层4层,框架结构,标的位于3层,外墙墙漆,铝合金窗,室内地面水泥砂浆,墙面墙布,顶棚吊顶,木门,原装修作为餐饮包厢使用,现内部装修已烂

现场查勘发现,其中部分装修已由他人拆除并重新装修4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1幢4-12010.7.6401.95产权人:上饶市华都旅业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状闲置

房产证号: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34678号,规划用途非住宅,土地证号:饶府国用(2014)第165号,出让商业用地、土地有效期至2036.7.30、土地未分割房屋总楼层4层,框架结构,标的位于4层,外墙墙漆,铝合金窗,室内地面瓷砖,墙面刮白,顶棚吊顶,木门,原装修作为员工宿舍使用,现内部装修已烂

5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11幢1-42010.7.6263.00产权人:上饶市华都旅业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状闲置

房产证号: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34675号,规划用途非住宅,土地证号:饶府国用(2014)第165号,出让商业用地、土地有效期至2036.7.30、土地未分割房屋总楼层4层,框架结构,标的位于1-4层,外墙墙漆,铝合金窗

其中一层室内地面瓷砖,墙面瓷砖,顶棚吊顶,原装修作为洗浴中心使用,现装修已烂

二、三层地面水泥砂浆,墙面刮白,原作为仓库使用

四层现已由他人拆除原装修并进行重新装修,地面水泥砂浆,墙面刮白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序号坐落位置面积(㎡)评估价格(元)第一次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加幅度(元)1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附1829.687108006097560600000300002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2-1758.7643628703054009300000150003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3-1758.763627304.52539113.15250000125004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1幢4-1401.9518891651322415.513000060005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11幢1-4263150962010567341000005000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相关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3时至3时30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定(优先权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优先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银行帐号:20014330000117301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一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13697938957(孙女士)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793-8212977联系地址: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4月18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9日10时至2025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3/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993.TRDyhe;户名: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相关税费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6月2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并在2025年6月27日前(本人凭付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银行帐号:20014330000117301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3-821297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697938957(孙女士)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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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66-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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