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详见评估报告';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藏01执212号本院定于2025年05月19日10时至2025年05月20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财产:财产被执行人唐泽平(实际登记在刘芳名下)在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0.5776%)
起拍价:575820.00元保证金:11万加价幅度:5千质押无特别说明:1.该标的物状况描述详见西藏天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藏天泰评报字第T2502002号,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
2.标的物状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该公司了解并调查,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如因该公司其他纠纷造成的损失,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的具体状况描述详见评估报告!(公告附件)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已委托西藏天泰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物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为:822600.00万元
该公司出具的:藏天泰评报字第T2502002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承担
对拍卖股份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费用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5.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6.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竞买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资格不能办理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特别提醒一:1.本次拍卖股份价值与标的企业资产及债权和营业情况等诸多因素不确定,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投资风险自担
2.竞买人竞拍前需向有关部门和标的企业对拍卖标的物的属性、股份(财产份额)变更、过户的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该股份(财产份额)竞买人资格条件限制,以及其他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避免公告信息不足而产生的误判
成交后因自身资质条件、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股份无法办理过户转移登记的,或需要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企业资产、经营情况,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并交付,如若拍卖标的物中存在未查明的债务,承接该股份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竞买人慎重审查其购买资格、持股资格、持股比例、竞得股份后企业性质变更及应履行的义务等情形,慎重决定竞买
4.凡参与竞买者,视为自愿承担股份受让相关风险,特别是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涉诉、仲裁、担保等已知或未知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5.本次拍品的各项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股份解封、政策等原因导致股份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者受阻等等
本院对拍品过户转移登记时间不作承诺,因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交付时拍品可能存在不易发生的瑕疵、缺陷、损毁等,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二:一、竞买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竞买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如因条件不符,导致标的物不能办理过户的,责任自负
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
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拍前自行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认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5年05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应在2025年05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伙购买手续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新区支行账户户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2840387700989616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拍卖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
咨询电话:17889321415监督电话:0891-6956709联系地址: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详见拍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