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新乡市红旗区新飞大道房产的挂拍招租补充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新乡市红旗区新飞大道房产的挂拍招租补充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通过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于2025年4月9日发布挂拍招租信息,对持有的位于新乡市新飞大道136号富达财富中心2层南厅(18.19.22)号(房权证字第07003145号)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开挂拍招租
竞价期限为2025年4月16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6日12时止
截至竞价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现延期公告3个工作日,并发布本补充公告如下:一、标的物2024年11月2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编号为(2023)豫01执恢54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房产抵偿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该标的资产系抵债财产,我分公司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基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编号为(2023)豫01执恢54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所确认,我分公司对相关权证的办理情况不保证,抵债资产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权证编号位置类别建筑面积(㎡)1房权证字第07003145新乡市新飞大道136号富达财富中心2层南厅(18、19、22)号商业房产7428.39截止到2025年4月16日12时,我分公司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现就标的资产进行补充公告
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标的资产才能成交
若有新竞价者,则重新进入竞价程序二、重大事项披露1.标的资产租金的支付方式:本次出租付款方式为按半年期支付,其中第一个半年期按季度支付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分公司缴纳押金6万元,承租方最晚应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一季度租金,前期已缴纳保证金转为向我分公司支付的首期租金;之后租金,分别应于租赁之日起的第3、第6、第12、第18、24、第30个月完成支付
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及签约通知书》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实际为准),其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首年租金
具体支付细节详见《竞价须知》,或另行向我分公司咨询2.租赁期限:本次拟租赁期限为自租赁协议签订日起3年
3.租赁期间资产维护、税费承担:在租赁期间,若承租方需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需征得我分公司书面同意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日常费用,负责租赁财产的维修及维护,在租赁结束后将租赁物归还我分公司
租赁物于交付前欠付的水电费(若有),由承租方自愿承担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承租、安全生产等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
由我分公司承担租赁期间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承租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在转租合同签署后30日内,将转租合同交我分公司备案
如承租方违反上述义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改正,若承租方逾期不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扣收承租方缴纳的押金
4.交易对象: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
竞价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参与本次竞价: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或变相竞价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价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成功后,竞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5.该标的资产系抵债财产,我分公司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基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下达了编号为(2023)豫01执恢54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所确认,我分公司对相关权证的办理情况不保证
三、展示和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招租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系人
本场竞价为在阿里拍卖(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线上公开竞价招租,竞价人须登陆阿里拍卖(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报名参与竞价并缴纳人民币10万元竞价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流程可以联系阿里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822-287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竞价须知、附件“竞价收款账户信息说明”)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中国东方联系人:陈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13783719559、15639766338电子邮件:wangrupeng@coamc.com.cn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电话:0371-6563963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电话:0371-69332872
特别声明: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5年4月16日特别提醒:(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竞价人需缴纳10万元竞价保证金,价高者得,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成交后保证金转化为首年租金
具体保证金缴纳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内容详见《竞价公告与须知》等披露的文件资料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承租等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
我分公司不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照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因承租方实际使用和用途不符而导致的行政处罚等情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六)阿里拍卖平台自2020年6月1日起,通过其平台发布且成交的竞价标的需收取交易软件服务费,交易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系统成交价金额进行阶梯计算,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
不超过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系统成交价格的0.1%,超过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系统成交价格的0.05%,超过3亿元以上的部分,系统成交价格的0.01%
除此交易软件服务费,其他在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七)竞价人已知晓并认可本次资产交易网站对此次标的资产的公示内容,尤其是交易条件、保证金保证内容及扣除事项及挂拍信息等
(八)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价须知、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