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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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第四次拍卖万丰公司名下信河街万丰大厦地下室84号车库 <结束>

资产编号:8987634

16.380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2
起始日期
36.1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53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6.380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6.3803万元
  • 单价:0.4531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温州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5-12
  • 结束日期:2025-05-13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信河街万丰大厦
  • 评估价:16.380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6.1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损坏、车库
    车位:机械车位。3、买受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无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
    建筑类别:大厦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配套情况:车库
    楼栋总数:5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车库为非机械车位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格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存在违章建筑或者其他需整改的问题,竞买人需自行去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至主管行政部门进行咨询,管理人或破产企业不作任何承诺,如确属存在违章等情况,则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td><\/tr><\/tr>提供文件<\/td>拍卖成交确认书Â<\/td><\/tr>拍品介绍<\/td><\/tr>1、拍卖对象:<\/span>权证号(证明号):308135,登记日期2004年3月24日,建筑面积共36.15㎡

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车库现状、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车库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span>ÂÂÂÂÂ竞买人必须充分考虑标的物的已知瑕疵和未知瑕疵所可能造成的过户、腾空、使用等一切风险,实物以交付为准

<\/span>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span>2、费用负担<\/span><\/span>ÂÂ<\/span><\/p>(1)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登记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span>(2)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费用,除本次交易的税费外,另增加的税费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span>(3)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4)法院解除查封手续级缴纳税款等方面的事项均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管理人或破产企业不承诺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问题

<\/span>3、特别说明Â<\/span><\/span>ÂÂ<\/span><\/span><\/p>(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务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2)本标的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

<\/span><\/p><\/td><\/tr><\/tr><\/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四次拍卖万丰公司名下信河街万丰大厦地下室84号车库公告(2022)浙信破管字第15-212号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万丰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其瑕疵保证责任

二、拍卖标的标的物状态车库坐落信河街万丰大厦地下室84号车库权证号(证明号)308135权利人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登记日期2004年3月24日建筑面积36.15㎡用途非居住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状态现状权证情况无租赁情况无租赁权属及限制状态有查封,无抵押瑕疵情况1、本车库若存在欠缴的车库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破产企业及管理人无关

2、2、本车库为非机械车库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格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存在违章建筑或者其他需整改的问题,由买受人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是无条件拆除

竞买人需自行去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至主管行政部门进行咨询,管理人或破产企业不作任何承诺,如确属存在违章等情况,则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63803.14元,保证金:16380.31元,增价幅度:1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不得迟于开拍前7天向管理人提出(联系人:洪律师,联系方式:0577-66811700),否则视为无异议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看样时间统一定为:2025年5月8日下午15时至16时,看样联系电话:0577-66811700

四、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至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二)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8日1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若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登记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二)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费用,除本次交易的税费外,另增加的税费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三)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四)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以及缴纳税款等事项均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管理人或破产企业不承诺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问题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账号11959000000519760】

(三)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瑞祥新区瑞丽华庭A5幢8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二)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杨律师、洪律师0577-66811700法院监督电话:0577-880176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拍卖须知(2022)浙信破管字第15-213号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万丰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标的物状态车库坐落信河街万丰大厦地下室84号车库权证号(证明号)308135权利人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登记日期2004年3月24日建筑面积36.15㎡用途非居住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状态现状权证情况无租赁情况无租赁权属及限制状态有查封,无抵押瑕疵情况1、本车库若存在欠缴的车库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破产企业及管理人无关

2、本车库为非机械车库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格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存在违章建筑或者其他需整改的问题,竞买人需自行去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至主管行政部门进行咨询,管理人或破产企业不作任何承诺,如确属存在违章等情况,则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车库现状、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车库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8日1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账号11959000000519760】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瑞祥新区瑞丽华庭A5幢8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未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杨律师、洪律师0577-66811700法院监督电话:0577-880176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温州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信河街万丰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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