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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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丰西北里6号楼4层1单元11号 <结束>

资产编号:8989707

183.5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4
起始日期
53.2平方米
建筑面积
3.4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183.5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83.54万元
  • 单价:3.45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丰台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4
  • 结束日期:2025-05-12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 评估价:183.5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3.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北京市丰台区丰西北里6号楼4层1单元11号房产证号京(2025)丰不动产权第0003303号目前用途住宅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53.2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北京国信中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文号中信集团〔2025〕23号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27.531】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

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次标的房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房产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本方同意按标的房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资产无法完成过户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将标的房产重新挂牌;(3)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4)本方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本方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本方同意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关于房产交易的税收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7)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踏勘安排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资产须在公告期内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10-64196606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转让房产现状无抵押无租赁;2、本项目转让底价含增值税,不含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3、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27.531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足额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北交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并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附件:10-丰台区丰西北里6-1-11号.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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