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思源湖校区、武鸣校区通信微站建设项目招租(5年)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4-1467挂牌价29070元/年登载网站www.bbwcq.com交易保证金8000元标的所在地区广西南宁标的所属行业----信息披露(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17时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6日10:00限时报价周期:180秒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一、出租人承诺我方(广西民族大学)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招租标的简介㈠标的清单标的编号标的名称面积(㎡)挂牌价(元/年)竞价阶梯(元/次)交易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租赁期1相思湖校区、思源湖校区、武鸣校区通信微站5290701008000场地年租金的25%5年㈡标的简况本次招租标的分别位于广西民族相思湖校区、大学思源湖校区及武鸣校区内,利用学校的路灯杆、监控杆、楼宇外墙、围墙等68个点位(详见标的点位图)设施安装通信微站设备,原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成交人需待原合同到期后方可进行交接
备注:1.竞租人应充分了解场地特性,自行承担和应对经营风险,以及经过实地勘察了解场地现状后方可报名
竞租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出租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2.不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
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文件/三、交易规定交易条件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通信微站建设
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无免租装修期
4.承租人如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铺面不允许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
6.承租人中标后须按学校水电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开通水电
7.学校负责供应承租人经营所需的水电(南宁市停水停电或线路出现故障除外),水电安装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承租人电器设备须在安全用电的原则下使用,安装电线要规范,严禁超负荷用电
8.承租人需要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签订场地出租租赁协议书,缴纳需缴的全部费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承租人对学校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按规定办理项目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10.承租人必须诚信经营,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进行合法合规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1.承租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合法经营,自觉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
12.承租人自行按规定聘用人员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及办理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会劳动保险,承担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一切费用,并自行解决所聘用人员的食宿、交通和相关费用问题
13.承租人每学期开学初应将所聘人员的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交一份给学校备案,经营期间更换人员的,应在更换人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学校备案
14.承租人负责场地内部及场地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15.承租人负责自行保管好场地内所有物品,经营期间如发生的财物被盗、丢失等责任全由承租人承担
16.承租人如增设或改造设备、设置,或改造装修,须经学校书面同意,费用自行负责,改造装修过程造成的相关纠纷及经济问题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7.承租人租赁场地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8.承租人移交场地时需保证场地的墙面、地面、天面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人投入的隔墙、电路、电线、插座等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无损且无偿转交给学校,以上规定的设施设备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学校
19.承租人必须对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来配备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0.温馨提示:学校不保证不再设立相同或相近类型的商铺,请竞标者注意投资风险
21.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租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竞租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告,如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竞价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成交价款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向出租人缴齐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5%),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物业管理费),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户名:广西民族大学账号:2102111309249010118开户行:工行广西南宁市西乡塘支行标的交割1.交割时限: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交易方式动态报价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6日10:00限时报价周期:180秒竞价阶梯:100元/次竞租登记竞租登记手续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二、报名手续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3)有效的营业执照;(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
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交易保证金及其相关规定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无
3.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4.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标的咨询交易所:张经理0771-575753318978887123出租方:梁老师0771-3260458报名咨询罗经理0771-5885208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监督电话0771-5880618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五、相关附件下载附件材料1.授权委托书.doc2.标的照片.zip3.租赁合同.doc4.广西民族大学点位招租图.xlsx特别声明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