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span><\/p>标的物介绍<\/span><\/span><\/p>固定资产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span><\/p><\/td><\/tr>标的名称<\/span><\/span><\/p><\/td>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青年路41号荣星公寓东幢111室商业用房<\/span><\/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span><\/p><\/td>司法裁定<\/span><\/span><\/p><\/td><\/tr>标的所有人<\/span><\/span><\/p><\/td>泰州市荣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span><\/p><\/td><\/tr>标的用途<\/span><\/span><\/p><\/td>商业用房<\/span><\/span><\/p><\/td><\/tr>评估鉴定基准日<\/span><\/span><\/p><\/td>Â2020年8月24日、2023年4月27日<\/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span><\/p><\/td>查封<\/span><\/span><\/p><\/td>无<\/span><\/span><\/p><\/td><\/tr>抵押<\/span><\/span><\/p><\/td>有抵押<\/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p><\/td>《法院裁定书》、《资产评估报告书》(两份)<\/span><\/span><\/p><\/td><\/tr>标的物现状<\/span><\/span><\/p><\/td>保管情况<\/span><\/span><\/p><\/td>Â<\/span><\/span><\/p><\/td><\/tr>其他说明<\/span><\/span><\/p><\/td>有租赁<\/span><\/span><\/p><\/td><\/tr>标的物介绍<\/span><\/span><\/p><\/td>房屋建筑面积<\/span><\/span><\/p><\/td>4096.24平方米<\/span><\/span><\/p><\/td>土地面积<\/span><\/span><\/p><\/td>1174平方米<\/span><\/span><\/p><\/td><\/tr>内部装修评估价值<\/span><\/span><\/p><\/td>479424元<\/span><\/span><\/p><\/td>不动产评估价值<\/span><\/span><\/p><\/td>41798032.96元<\/span><\/span><\/p><\/td><\/tr>标的物估值<\/span><\/span><\/p><\/td>总评估价<\/span><\/span><\/p><\/td>42277456.96元<\/span><\/span><\/p><\/td>Â<\/span><\/span><\/p><\/td>Â<\/span><\/span><\/p><\/td><\/tr>税费说明<\/span><\/span><\/p><\/td>税费负担:办理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span><\/span><\/span><\/p><\/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泰州市荣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41号荣星公寓东幢111室商业用房的公告泰州市荣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1日10时至2025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泰州市荣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平台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按照标的物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
房屋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如房屋存在加建、改建、搭建等违建及其他违法行为,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如发生因违法违规导致无法转移登记的风险,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标的为一楼,相邻二楼业主需从拍卖标的物内通过楼梯、扶梯通行至二楼,二楼业主就通行权问题向泰州市12345政务热线反映,泰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部门答复二楼业主对通向该户的电梯、楼梯等通道拥有正常通行权,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确保二楼业主的正常通行权
4.因荣星公寓东幢111室营业用房此前已出租,本次拍卖为带瑕疵拍卖,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提供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与房屋使用人协商处置房屋租赁及遗留物品等事宜,不受原租赁协议的约束
5.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后应及时自行接管标的物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发生的看管、维护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电工等看护人员的报酬等)或者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支出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7.对已办理权属登记的标的物,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对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标的物,管理人不负责办证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8.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用水、用电、消防验收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管理人对交付后标的物的使用不作任何保证
二、拍卖标的泰州市荣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41号荣星公寓东幢111室营业用房及内部装修
上述资产范围详见江苏经纬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经纬评报字(2020)第91号和(2023)第5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具体包括:房屋建筑面积4096.24平方米以及内部装修,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用途:商业出让用地以上资产经评估,房产市场价值为41,798,032.96元、内部装修市场价值为479,424.00元,合计42,277,456.96元
起拍价:10,099,187.00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陈文亮,联系电话:18861008800)
三、咨询看样本次拍卖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看样等事宜
自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5年5月8日10:00--11:00时,有意者请与任经理17768628220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拍卖标的物目前有人占有使用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19日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1%的综合服务费请在2025年5月19日10时前汇至指定账户【户名: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账号:31170188000127424】,汇款时备注荣星公寓东幢111室综合服务费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2楼江苏天滋律师事务)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自行接管标的物
2.拍卖成交后,如因标的物被占用暂无法腾空交付,在此期间,买受人不得向管理人提出延迟交付的损失主张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861008800项目咨询电话:17768628220法院监督电话:0523-1236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泰州市荣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竞买须知泰州市荣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1日10时至2025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泰州市荣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泰州市荣星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41号荣星公寓东幢111室营业用房以及内部装修(不含违章建筑及装修)
房屋建筑面积4096.24平方米,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用途:商业出让用地
以上资产经评估,房产市场价值为41,798,032.96元、内部装修市场价值为479,424.00元,合计42,277,456.96元
特别说明:1.拍卖平台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按照标的物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
房屋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如房屋存在加建、改建、搭建等违建及其他违法行为,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如发生因违法违规导致无法转移登记的风险,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标的为一楼,相邻二楼业主需从拍卖标的物内通过楼梯、扶梯通行至二楼,二楼业主就通行权问题向泰州市12345政务热线反映,泰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部门答复二楼业主对通向该户的电梯、楼梯等通道拥有正常通行权,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确保二楼业主的正常通行权
2.因荣星公寓东幢111室营业用房此前已出租,本次拍卖为带瑕疵拍卖,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提供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与房屋使用人协商处置房屋租赁及遗留物品等事宜,不受原租赁协议的约束
3.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后应及时自行接管标的物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发生的看管、维护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电工等看护人员的报酬等)或者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支出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对已办理权属登记的标的物,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对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标的物,管理人不负责办证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6.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用水、用电、消防验收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管理人对交付后标的物的使用不作任何保证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19日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2楼江苏天滋律师事务)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自行接管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接收的,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需增加缴纳相关费用的,均与管理人无关,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币种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523-12368管理人咨询电话:18861008800项目咨询电话:1776862822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泰州市荣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