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5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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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航空博览园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航博园配套展览设施工程总承包 <结束>

资产编号:9010349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5
起始日期
2025-04-3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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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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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吉林省 长春市
  • 用途:采购招投标
  • 起始日期:2025-04-25
  • 结束日期:2025-04-30
  •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长春产权交易所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居室数:428室
    小区:绝列入政府
    环境:车场
    开发商: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
    配套情况:车场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社会代理]航空博览园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航博园配套展览设施工程总承包【信息时间:2025-04-25信息来源: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报名倒计时天小时分钟招标项目编号:HTZB2025-56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航空博览园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已进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504-220106-04-01-626316,备案流水号为225040722010603104119,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航博园配套展览设施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航空博览园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航博园配套展览设施工程总承包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实施12项配套设施改造内容

包括:改扩建观礼台、新建卫生间、推拉门、透视围栏、大型设备库房;拓宽道路2项、硬化及罩面停车场2项、新建人行道及雨水管线

2.3建设地点:长春市2.4计划工期:(1)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2)施工工期:2025年5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2.5招标范围: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测绘物探等;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施工部分: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服务

2.6质量标准要求:(1)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2)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工程费估算:12512.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联合体牵头方满足3.2要求中项目经理的要求,牵头方须由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

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投标人拟派的管理团队须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周六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以下资料纸质版到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楼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

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牵头人提供);(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牵头人提供);(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9-3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联系人:李鲲鹏联系电话:0431-81866826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联系人:张丽、张百伶联系电话:0431-87933788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联系电话:0431-88779829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邮编:130000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招标范围实施12项配套设施改造内容

包括:改扩建观礼台、新建卫生间、推拉门、透视围栏、大型设备库房;拓宽道路2项、硬化及罩面停车场2项、新建人行道及雨水管线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125129600元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附件:我要报名关联采购公告关联更正公告关联结果公告关联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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