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5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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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程装备(苏州)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9014363

61136.8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5
起始日期
2025-05-2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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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61136.8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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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61136.8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04-25
  • 结束日期:2025-05-26
  • 地址:航天工程装备(苏州)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评估价:61136.8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支付方式:现金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利润:4.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航空、航天专用设备,核能专用设备,搅拌摩擦(点)焊特种设备,电子和电工机械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通用仪器仪表,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金属加工机械,通用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力设备;机电设备贸易代理;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企业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增资企业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a)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资料的;b)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其投资申请的;c)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增资人启动择优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择优活动的;d)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人股东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增资款的;e)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的情形

(2)其他约定: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其按照《增资协议》约定,支付剩余增资款后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当持续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好的资金实力且增资资金来源合法,有能力以现金方式支付增资款,并履行增资协议所确定的义务

3、意向投资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

4、意向投资方的资金来源合法,应为实际投资人,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

5、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增资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人须按照本项目增资信息公告要求,在增资信息公告期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递交意向投资申请,并在公告期截止前将保证金【拟投资金额的30%】支付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联交所账户时间为准)

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人递交意向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

2、意向投资人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书面承诺内容如下:(1)本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人签署《增资协议》,并按《增资协议》的约定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汇入增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本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签署《增资协议》之日起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联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并经增资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方缴纳的保证金划转至增资人指定账户

(2)本方资金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本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本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3)本方根据联交所相关规定向其递交意向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示本方已履行完关于本次增资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

(4)本方若出现“保证金处置方式”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增资人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增资人的补偿金

(5)同意增资人有权对本方的持股比例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6)已知本次增资不接受存在或具有潜在同业竞争的意向投资人的增资申请,增资人有权就是否存在或具有潜在同业竞争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审查,届时本方提供可以证明自身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或具有潜在同业竞争的相关文件或书面保证

(7)本方及本方各级股东/出资人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可以合理预期的重大不利变动和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要求不适宜持股的其他情形

(8)本方不存在委托持股、表决权委托、收益权转让等情形

(9)增资人有权对本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或要求本方补充相关材料,本方应予以配合,以保证增资人进行核实和确认

(10)本方认同公司及其控股方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发展理念及经营管理模式,同意公司执行国资监管要求和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3、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2)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增资信息公告中所披露全部内容;(3)接受增资人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4)同意按照增资信息公告、联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5)自愿接受并配合增资人对本方进行尽职调查;(6)同意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增资所涉及的一切费用;(7)接受原股东对增资人的法人治理架构的设置安排及相关议事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人的董事会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等

4、本次增资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5、本次增资扩股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等要求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一)遴选方式1.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按要求提交投资申请并经增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成为合格意向投资人

(1)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05亿元,且产生未超过5家以上外部意向投资人时,增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竞争性谈判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总额超过3.05亿元或产生超过5家以上外部意向投资人时,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遴选投资人,确定最终投资人、增资价格及各方投资比例等事项

2.竞争性谈判要点设置(包括不限于):(1)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等

(2)意向投资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的优先

(3)意向投资人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协同性及互补性,能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的优先

(4)意向投资人认同公司对于增资后公司治理、公司运营、盈亏承担和利润分配原则实施安排的优先

(5)意向投资人可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支持的优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经营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控、战略提升等方面

(6)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报价

增资后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依然保持对增资企业的控股地位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增资人系依法设立的公司法人,股权明晰、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本次增资申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募集资金总额达到3.05亿元,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航天工程装备(苏州)有限公司评估结果,与增资方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募集资金总额达到3.05亿元,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航天工程装备(苏州)有限公司评估结果,与增资方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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