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5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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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捐献病房设备采购项目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9014529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5
起始日期
2025-05-0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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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锦州市
  • 用途:采购招投标
  • 起始日期:2025-04-25
  • 结束日期:2025-05-07
  •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锦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标签:
    小区:落实的政府
    教育学校:锦州医科大学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捐献病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捐献病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000-15780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捐献病房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00000.00元最高限价:1400000.00元采购需求:器官捐献病房设备(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肌电图仪、脑电图仪)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

(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3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5月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线上售价:0.00元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发布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联系方式:0416-41972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29-9A联系方式:0416-3788088邮箱地址:lnwz0329@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女士电话:0416-3788088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4月25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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